台灣企業的勞動合同不如共產黨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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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企業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開除員工,都叫他自動辭職,不給資遣費,

也不給失業救濟金,等於逼失業的員工自殺.

十年前我在土地銀行上班時,一年後,主管叫我自動辭職,否則就要讓我一個月,調一間分行
,

也就是這個月可能在台北分行,下個月就到高雄分行了,所以我就辭職了,沒拿到任一毛錢.

離開土地銀行後,我到大棟營造集團上班,做 MIS. 那間營造公司有一間子公司,叫"宏圖永

安",是做抽砂船的生意,"宏圖永安"的經理叫陳泰源,由於"宏圖永安"一直虧錢,營造公司的董

董事長"陳川林".

就叫陳泰源自動辭職了,陳泰源本來在公司有八年的年資,按法律可以拿到八個月的資遣費
,

可是他要離開公司時對我說:"你以為他們會給我八個月的資遺費嗎? 不可能 ! "

在台灣這種社會,勞動合同比共產黨還差,難怪每天都有新聞報導失業的員工自殺的慘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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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7-11
朕知道了
David avatarDavid2013-07-13
可以加入對岸在台灣成立的勞動黨,爭取權益喔!
Cara avatarCara2013-07-15
台灣企業就是這樣 老員工不想給退休金也是這樣搞的
Ula avatarUla2013-07-17
土銀科長表示:這次怎沒有我的角色???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