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 公職
By Frederica
at 2009-06-09T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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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609/art_id/31694390
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司改會:內部管考 專業倫理都出問題
2009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蘇恩民、張沛森╱綜合報導】幫政府追討欠稅欠費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爆發首宗書記
官毀卷吃案的離譜事件,台北執行處書記官陳佳冠因受不了積案壓力,竟利用碎紙機銷毀
十六件執行案的八成公文,導致執行官誤認欠款人無財產可供查扣,而以核發債權憑證結
案。檢方昨依偽造公文書等罪起訴陳佳冠。
有虧職守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哪個行業不忙呢,積案太多,不能作為合理化的藉口,
如果法官因積案太多,讓案件睡覺三年,郵差以信送不完為理由,將信件丟掉,民眾可以
接受嗎?」林峯正強調:「顯然執行處內部管考及專業倫理要求都出問題,應一併徹查其
他單位有無類似弊端。」
律師王怡惠驚訝表示:「過去常聽檢察官或書記官說『案件多到辦不完,真想放一把火把
卷燒了』,沒想到玩笑話竟成真,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勢必遭受嚴重打擊。」
台北地檢署查出,陳佳冠現年三十九歲,國內某大學法律系畢業,原本在其他行政機關擔
任基層公務員,前年通過特考轉任台北執行處書記官,去年初曾因結案績效不佳,遭上級
督促結案,竟投機取巧,自去年三月起,先後將十六件執行案件的八成公文書,分散放入
辦公桌下的廢紙箱內,再指示剛到該單位服務的替代役男,利用碎紙機銷毀相關文件。
陳佳冠以為如此可以瞞天過海,直到去年八月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執行官范竹英整
卷發現部分公文缺漏,替代役男透露曾奉命銷毀執行命令、土地謄本、回證等公文,弊情
才曝光。
經辦催繳稅款健保費
陳佳冠遭政風約談時,自知法網難逃,當場坦承犯行,還主動到地檢署自首;事後執行處
緊急派人函調補齊相關公文,重新執行相關查扣程序,陳佳冠則遭法務部懲處一大過一小
過。
檢方說,陳佳冠涉犯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另犯隱匿、毀損
公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且兩罪都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
陳佳冠負責經辦二十萬元以下欠稅及健保費催收等公務,依法書記官會先調查欠款人有無
財產或薪資可供查扣,若有,就會對欠款人任職公司發出扣薪執行命令,同時通知健保局
、稅捐處等債權機關,並取得送達證書,等欠款人的公司函覆扣薪情況,再發函命該公司
將查扣薪資轉匯債權機關,直到欠款繳清才可結案,若欠款人無薪資、財產可供執行,則
報請執行官核發債權憑證結案。
平均每月至少結千案
台北執行處發言人林琦文說,去年該處每位執行官對應三、四位書記官,每位書記官平均
未結案件破萬,每月結案要求至少千件,未達標準就需提交檢討報告,並可能影響年度考
績,陳佳冠可能積案壓力太大才犯案,若未被發現,將因追繳欠款無著,導致國庫損失。
執行處同仁透露,「陳佳冠原打算利用留職停薪期間,報考檢察事務官及司法官,還好弊
情及時曝光。」《蘋果》昨至陳的桃園住處採訪,但陳母僅說兒子不在家,不願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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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司改會:內部管考 專業倫理都出問題
2009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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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毀卷吃案的離譜事件,台北執行處書記官陳佳冠因受不了積案壓力,竟利用碎紙機銷毀
十六件執行案的八成公文,導致執行官誤認欠款人無財產可供查扣,而以核發債權憑證結
案。檢方昨依偽造公文書等罪起訴陳佳冠。
有虧職守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哪個行業不忙呢,積案太多,不能作為合理化的藉口,
如果法官因積案太多,讓案件睡覺三年,郵差以信送不完為理由,將信件丟掉,民眾可以
接受嗎?」林峯正強調:「顯然執行處內部管考及專業倫理要求都出問題,應一併徹查其
他單位有無類似弊端。」
律師王怡惠驚訝表示:「過去常聽檢察官或書記官說『案件多到辦不完,真想放一把火把
卷燒了』,沒想到玩笑話竟成真,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勢必遭受嚴重打擊。」
台北地檢署查出,陳佳冠現年三十九歲,國內某大學法律系畢業,原本在其他行政機關擔
任基層公務員,前年通過特考轉任台北執行處書記官,去年初曾因結案績效不佳,遭上級
督促結案,竟投機取巧,自去年三月起,先後將十六件執行案件的八成公文書,分散放入
辦公桌下的廢紙箱內,再指示剛到該單位服務的替代役男,利用碎紙機銷毀相關文件。
陳佳冠以為如此可以瞞天過海,直到去年八月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執行官范竹英整
卷發現部分公文缺漏,替代役男透露曾奉命銷毀執行命令、土地謄本、回證等公文,弊情
才曝光。
經辦催繳稅款健保費
陳佳冠遭政風約談時,自知法網難逃,當場坦承犯行,還主動到地檢署自首;事後執行處
緊急派人函調補齊相關公文,重新執行相關查扣程序,陳佳冠則遭法務部懲處一大過一小
過。
檢方說,陳佳冠涉犯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另犯隱匿、毀損
公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且兩罪都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
陳佳冠負責經辦二十萬元以下欠稅及健保費催收等公務,依法書記官會先調查欠款人有無
財產或薪資可供查扣,若有,就會對欠款人任職公司發出扣薪執行命令,同時通知健保局
、稅捐處等債權機關,並取得送達證書,等欠款人的公司函覆扣薪情況,再發函命該公司
將查扣薪資轉匯債權機關,直到欠款繳清才可結案,若欠款人無薪資、財產可供執行,則
報請執行官核發債權憑證結案。
平均每月至少結千案
台北執行處發言人林琦文說,去年該處每位執行官對應三、四位書記官,每位書記官平均
未結案件破萬,每月結案要求至少千件,未達標準就需提交檢討報告,並可能影響年度考
績,陳佳冠可能積案壓力太大才犯案,若未被發現,將因追繳欠款無著,導致國庫損失。
執行處同仁透露,「陳佳冠原打算利用留職停薪期間,報考檢察事務官及司法官,還好弊
情及時曝光。」《蘋果》昨至陳的桃園住處採訪,但陳母僅說兒子不在家,不願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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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11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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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考公職可以訂閱e管家的國家考試報名通知~不用擔心忘記
By D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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