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間公司滿25年未滿60歲雇主可強迫其退休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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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媽在某家建設公司工作滿26年
今年52歲
今天老闆叫我媽做到今天並申請退休
下星期就不要來了
我想問幾個問題
1.請問這合法麻?
2.可以拒絕麻?
3.這種情況不需預告工資?
算了一下退休金只有快200萬...
4.另外我媽說要65歲才能領每個月2萬多的老年給付
請問是這樣嘛?
還有13年
5.如果中途不幸往生,那這筆錢會消失?
6.請問這年紀可以找什麼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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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5-08-04
小弟還菜!但…強迫其退休這條件不符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8-06
1.不合法 雖令堂符合53-2,但不符合54條任一項目
2. 因前述所言,令堂可拒絕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8-07
3. 預告工資部分由專精此項或資深HR協助回答...
Mason avatarMason2015-08-09
預告工資30天,記得是資遣不是退休,因為是資方發動
Harry avatarHarry2015-08-14
資遣費比照退休金計算,因此簽字文件應為非自願離職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8-15
還可以申請就業協助及失業給付
老人年金提前領需打折,請電洽勞保局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8-18
月領要滿60申請才有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8-23
強制退休需年滿65,如為特殊性質工作不得低於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