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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發這篇文,就是因為我只是為了發薪用的這張卡跑了好幾次銀行和地政機關,兩邊互踢皮球,搞的很詭異orz
首先,從7/1開始,若要開戶
必須要有台胞證和"納稅人識別號"
必須要有台胞證和"納稅人識別號"
必須要有台胞證和"納稅人識別號"
但這個納稅人識別號必須要有繳稅後才會有
(相信已經有人察覺到不對勁了)
那剛到的人發薪資不就沒戲唱了?
錯!其實在填寫相關單據時就有注意到一個項目,是可以先不給,但是要填寫原因
但這關你要能過,一定要先跟公司的財務說明清楚,由他們跟銀行聯絡後,在去銀行辦理,不然會像我還跑到地政去查一個跟本就沒有的資料
先分享給大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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