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災的補償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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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員工在下班途中出車禍,我們人事小姐有幫他申請勞保給付

這員工的月薪30000,一天的薪資1000 不能工作的天數是 11 天

勞保給付已給 5050 元 ,公司是不是還要再補 11000 - 5050 = 5950

勞保從第四天開始給付,給付八天,公司給他前三天的100%再加上後八天的30%

這樣是否才能達到勞基法 59 條的規定呢? 其實59條小弟有點看不太懂

還是要付多少才能達到勞基法的要求?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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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5-14
意思是勞基法的規定,勞保的給付只有負擔部分,剩下的
Jack avatarJack2018-05-19
雇主依照勞基法當然要給付,但是大部分雇主都團保解決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5-22
如果沒其他商業保險也確定符合職災認定 看來就是這樣的
結果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5-25
公司要給前三天的100%和後八天的30%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5-29
借問 3成是用實領去算 還是投保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