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個版上會不會有對岸朋友來看
但是基本上希望找台灣朋友問問
我們家的產品最近要在大陸開點販賣了,之前都是外銷
可是申請商標的時候,發現2010年5月 深圳某間公司已經申請了這個英文名稱
時機還挺巧,因為之前外銷給大陸之後,就有客人反應買到仿冒的產品
現在我們委託台灣的律師事務所來進行商標歸還申請
想請問版上的朋友有聽過類似的案件嗎?
我們委託律師去查估計會有兩種情況:
1.對方不知情,此一商標是拿來作他用
2.對方知情,是商標蟑螂
兩種情形之下的應對方式要如何才能爭取自己的利益...
謝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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