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已補救的作業疏失被扣薪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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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賣場工作
同事因為客人退換貨
某張單據沒給客人簽名
事後打電話請客人來簽好了(被客人罵是免不了的)
但仍被公司硬是記了申誡扣薪
3張單子記了3支

公司有規定漏簽要懲處沒錯
但已做補救補簽了
其中有在規定公佈前的單子
也照樣一併記申誡

我們同事之間當然覺得很不合理
賺一點勉強糊口的薪水
做牛做馬被客人罵又被上司罵
(很多客人擺明找碴,也只能硬著頭皮讓他罵)
一出點疏失馬上懲處
達到規定的嘉獎條件(跟懲處同時公布的)
公司就當作不知道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甚麼的
我也不想提了

現在是做不下去了
想請問有沒有相關法源
可以把這三支申誡(1500元)給追討回來
這一口氣不吐不快

我對服務業的感想是: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是我們進錯了公司
還是大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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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2-10-11
你是進了爛公司跟我一樣,台東文旅休閒行館真是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