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活動 獎金最高20萬 - soho
By Adele
at 2009-08-24T11:19
at 2009-08-24T11:19
Table of Contents
活動網址請參考:http://www.moi.gov.tw/dspc/logo.html
國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完備社會安全體系之重要里程碑,我國從此正
式邁入全民有保險的時代。
國民年金迄今即將實施屆滿一年,為使民眾了解國民年金的好處及意義,特舉辦本創意標
章(logo)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國民
年金之代表性創意標章(logo),延用於本部未來國民年金宣傳文宣與宣導品中(摺頁、
手冊、海報、紀念品、短片等),並同時讓民眾對國民年金的制度內涵與精神有更深刻的
認知,共同支持國民年金制度,期使全民永續共享國民年金的保障。
○獎項獎金
(一)特優: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及獎狀1只,作品將作為國民年金創意logo,以供
本部未來宣導國民年金之用。
(二)優等:3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及獎狀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1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98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號13樓,「
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小組 收。
○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
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
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
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
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
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
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記者會。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
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
國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完備社會安全體系之重要里程碑,我國從此正
式邁入全民有保險的時代。
國民年金迄今即將實施屆滿一年,為使民眾了解國民年金的好處及意義,特舉辦本創意標
章(logo)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國民
年金之代表性創意標章(logo),延用於本部未來國民年金宣傳文宣與宣導品中(摺頁、
手冊、海報、紀念品、短片等),並同時讓民眾對國民年金的制度內涵與精神有更深刻的
認知,共同支持國民年金制度,期使全民永續共享國民年金的保障。
○獎項獎金
(一)特優: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及獎狀1只,作品將作為國民年金創意logo,以供
本部未來宣導國民年金之用。
(二)優等:3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及獎狀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1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98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號13樓,「
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小組 收。
○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
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
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
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
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
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
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記者會。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
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
Tags:
soho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中文履歷表、自傳...潤稿、偕詢
By Jake
at 2009-08-24T01:28
at 2009-08-24T01:28
Photoshop 出現奇怪的格線~~求救SOS
By Catherine
at 2009-08-23T16:17
at 2009-08-23T16:17
3D max 室內 建築建模
By Bennie
at 2009-08-23T00:13
at 2009-08-23T00:13
想走設計要從何開始?
By Olga
at 2009-08-22T18:12
at 2009-08-22T18:12
不知道該怎麼辦
By Cara
at 2009-08-22T13:24
at 2009-08-22T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