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民營化...公務員可不可能走獎金制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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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除了本俸之外

哪些業務可以多出多少薪資

比如說 負責整理收發信件 公家每月可提撥10000元 兩個人負責就是兩個人分錢

某某公文交辦下來 就是夾帶著多少錢或經費,誰要出來負責就可以有多餘收入之類的

如果沒有人要負責,就表示公文交辦執行上是窒礙難行,請上級再從新研究

這樣有可行性嗎?

我才疏學淺...請給我建議或是不可行的理由

也許問題真的很可笑,但是請不要罵我

我只是想知道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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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6-27
不可能
這種做法端看上級的腦袋 而通常上級又..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7-01
別鬧了,真的有這制度,請問誰拿的到?^.<
永遠不會是基層吃香喝辣
Harry avatarHarry2010-07-04
有這種制度一定是自己人佔缺撈油水...
Belly avatarBelly2010-07-04
新加坡就可以 台灣 先問問記者跟"頭家"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7-07
我覺得 落實加班費還比較好 只能補休
但是忙到根本就不太可能請假 那些補休最後
下場通常是再見不送 對經常性加班的人來說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7-10
補休根本就只是擺好看的 很爛
Zanna avatarZanna2010-07-11
你可以成立外包公司.專做國企的外包勞務承攬.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7-16
然後再結算1年下來.你到底是賺是賠?交際另計
Zora avatarZora2010-07-17
實務上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