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總公司在德國,主要銷售產品給台灣的客戶,
給客戶的報價單都是台灣分公司這邊提供,
幣別是台幣,貿易條件DDP,客戶下單&付款給台灣分公司。
最近開始有個case,A主管要我報價EXW Berlin,幣別仍是台幣,
但B主管說這樣的做法不符合國際貿易"實務",
要我把幣別改成歐元,然後請客戶直接下單給德國總公司。
問題:
1. 我重新看過INTERCOM條款,似乎沒有規定一定得用外幣(台幣以外)交易?
2. A主管要求EXW BERLIN + 台幣,這樣是矛盾的嗎?
因為B主管說不能讓客戶下單&付款給台灣分公司,卻要客戶自己從德國提貨運輸。
3. 島內交易就不適用INCOTERM嗎?因為B主管說INCOTERM一定得是國際貿易,
麻煩各位專業版大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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