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版上有很多書記官都會出來講話
感覺上法院的人也有人會上公務員版
長久以來
一直很好奇地方法院的法官到底是怎樣做判決的
法院的法官真的是中立的嗎
還是說,只要他自己主觀認定事情就是他覺得的那樣
他就能直接判他想要的結果
應該是說
法院開庭有分成準備程序跟審判期日
最近學刑事訴訟法學到的觀念
可是法官在審判時他就已經看過整個案子了
只是說開庭還是要先進行準備程序
但有沒有可能法官其實一開始心中 早就已經有判決了
就是被告無罪,或是被告有罪
他只是因為法律規定的關係
要先開準備程序
然後在審判期日的時候,再開一次庭
事實上也就是說案件最後的結果
根本就不是開庭所整理出來的
是法官在開庭前就已經有打算要判被告無罪或有罪了
真的很好奇這一點
另外,在學刑事訴訟時,很多地檢署的案件其實都已經被操控了
就是檢察官起訴不起訴是要聽命於檢察長或是長官
那法院的法官也會可能要聽命於法院的老大,就是院長囉
以上我真的很好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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