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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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看報稅的publication 可是遇到一個問題讓我很疑惑該不該填Form8843

理論上留學生有收入都該填 Form8843 & Form1040NR-EZ(或Form1040nr)

可是 2010年我不是留學生


前情提要:

2009年底回台灣省親.工作.順便思考人生方向

然後2010年學校有個獎學金(scholarship)給$5000左右

付掉2門intern的學費後還多了約$600

(在美國境內沒有上課 單純只是為了讓系上可核算部分在台灣工作時數抵實習時數)

(這個獎學金有收到電子檔的1098T)



在2010年間我拿觀光簽證回美觀光探親兩次 總共加起來約2個月

(過海關也老實說眷屬在美國 就是單純回美探親順便旅遊)



自己參考資訊後填了Form1040nr-ez 此表格我填身分是B1/B2 應該沒甚麼問題

可是Form8843上面的案例就只有 Type of U.S. visa (for example, F, J, M, Q, etc.)

我可以就填B1/B2嗎?

另外 從PartII-PartV我的身分看起來也沒有可符合填寫的欄位

雖然可以申請F2 但那時因早辦了觀光簽證 也不打算用F2身分長期留美 所以就沒申請



想請教前輩們的問題如下:

問題1:除了填Form1040nr-ez外,需要填Form8843嗎?

問題2:Form8843 PartI 的general information 身分是否填B1/B2

問題3:Form8843 除了Part I 還要填哪個部分?

問題4:該不會我從頭到尾理解錯誤? 真的很需要指點也非常感謝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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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ice From A Flower (By Ilan Sham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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