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時的法律問題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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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資前輩,小弟的公司最近要調整輪班同仁的工時,小弟覺得可能有法律上的爭議
在此向各位請益:

輪班員工分早晚班,原本工時是各7.5小時,也就是早班7:00~15:30晚班14:30~23:00,
中間各有一小時的休息時間。

公司高層想改成跟正常班的同仁一樣,大家都是上八小時,這樣計算假也比較好算,系
統的設定也比較統一,因此修改規定,早班晚班各向前後延長半小時,變成早班6:30~
15:30,晚班14:30~23:30,中間休息一小時不變。

在其他勞動條件未改變,也未取得同仁同意之下,小弟認為其所產生的法律問題為:
資方片面改變勞動條件,是否已違反了當初的勞動契約?形成違法的行為?

但公司高層有另一說法是:
原來的工時本來就優於勞基法規定的二週八十四小時,在優於勞基法的規定之下,這樣
的改變應屬合理。

就教各位前輩,這樣的改變是否有違法之虞?對公司的風險為何?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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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的美景
焉 山
能 中
無 搞
功 國
成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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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1-08-07
通常工時會記錄在工作規則裡面,更改工作規則要報勞工局
Ula avatarUla2011-08-12
核備,如果沒經勞資協商同意,勞工局不會同意變更工作規
Adele avatarAdele2011-08-16
則,勞動檢查時就會有問題,更改工作時間固然沒違反勞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8-20
法,但是建議還是要經過勞資協商比較恰當。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8-21
其實比較簡單的方式可以透過勞資會議召開的時候,當成議題
討論,只要好好講, 有邏輯的話應該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