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將發生一個很特殊的情況 想請教版友大大一些問題
我在美國加州一家美商公司工作 老闆要長期把我外派回台灣分公司上班
我目前拿H1B 正在辦綠卡(尚未遞 I-140 I-485) 我具有台灣公民的身分
老闆想要繼續用美金pay我 薪資也是由美國這裡支付
但他提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希望我能找到答案
1. 目前是H1B身分 如果出境太久(我也不知道多久算太久) 會不會有問題?
2. 我的薪資所得應該是要付美國這邊的稅
但我查了一下資料 好像只要在台灣待超過183天
連台灣的稅也要付 那要怎麼算?
假設美國的稅率是30% 台灣的是20% 那我豈不是有一半的薪水都拿去繳稅了?
好像很不合理耶! 有人有類似的情況嗎?
3. 台灣分公司應該不需要幫我保勞健保吧? 我想應該合法是吧?
我也不介意公司不幫我投保
4. 台灣分公司需要為我特別做什麼嗎?
例如: 公司報稅上應該不能把我的薪資當成人事成本吧!
也不需要幫我提撥6%勞退吧?
台灣分公司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5. 假設我可以半年在美國 半年在台灣 那是不是會把問題簡化很多?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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