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msungacer》之銘言:
: 最近面試了一家公司,小弟工作6年,國立碩士畢
: 這樣薪水不知合不合理:(工作時間一天約早8~晚11點,只有放週日)
: 1、薪資:新台幣柒萬伍任元整(分大陸領人民幣、台灣新台幣) 、
: 6個月試用依考核再調整薪資:
: a、大陸薪資 /實領人民幣10,284元*4.8(匯率)=49,363元,
: b、台灣薪資 / 新台幣75,000元-49,363元=25,637元,
: c、勞、健保及新勞退金以台灣薪資金額申報等級(個人
: 負擔部份由薪資內扣)。
: 2、簽訂勞動契約二年。
依過去經驗
如果一個人工作六年
看到這工作條件 還不清楚何不合理的話?
基本上 這薪水跟待遇
對這些人來說應該就是合理了(說不定還給的太高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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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面試了一家公司,小弟工作6年,國立碩士畢
: 這樣薪水不知合不合理:(工作時間一天約早8~晚11點,只有放週日)
: 1、薪資:新台幣柒萬伍任元整(分大陸領人民幣、台灣新台幣) 、
: 6個月試用依考核再調整薪資:
: a、大陸薪資 /實領人民幣10,284元*4.8(匯率)=49,363元,
: b、台灣薪資 / 新台幣75,000元-49,363元=25,637元,
: c、勞、健保及新勞退金以台灣薪資金額申報等級(個人
: 負擔部份由薪資內扣)。
: 2、簽訂勞動契約二年。
依過去經驗
如果一個人工作六年
看到這工作條件 還不清楚何不合理的話?
基本上 這薪水跟待遇
對這些人來說應該就是合理了(說不定還給的太高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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