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面試了一間公司
需要和同事每三個月輪流到大陸工作
等於台灣工作三個月,再去大陸三個月,再回台灣三個月..如此類推
對方給的條件是
在大陸工作期間的薪水是台灣薪資的1.3倍
每一個月有多給一天的假給你回台灣後另外休。
週休一日
有幫你另保團險
機票出宿公司給。也有請人幫忙料理三餐。
不知道這樣的條件算是合理的嗎?
先謝謝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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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和同事每三個月輪流到大陸工作
等於台灣工作三個月,再去大陸三個月,再回台灣三個月..如此類推
對方給的條件是
在大陸工作期間的薪水是台灣薪資的1.3倍
每一個月有多給一天的假給你回台灣後另外休。
週休一日
有幫你另保團險
機票出宿公司給。也有請人幫忙料理三餐。
不知道這樣的條件算是合理的嗎?
先謝謝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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