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勞保局做了13年勞工 考上正職公務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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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勞保局做了13年勞工 考上正職公務員年資全泡湯

自由時報 2021/07/17 21: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周姓女子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保局,服務至2018年,隔年
,她通過普考,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但之前的13年年資卻不得合併計算。周女
質疑違反平等原則,興訟爭權,但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
,相關的權利義務也有差別,日前駁回其訴,全案確定。

周女2005年錄取勞保局進用業務人員,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事,權利義務也相同,
2018年離職。隔年,周女通過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職系,回到勞保局擔任辦事員,
成為正式公務員。直到要休假的時候,她才發現年假只有最基本的7天,之前的13年年資
無法計入,她趕緊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被否決。

周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之前擔任勞保局評價職位人員(勞工身分的雇用人員
),屬於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的公務員,任職期間從事的職務內容、享有的休假權利及禁止
兼職等相關義務,也與一般公務員相同,勞保局拒絕合併年資的作法,有違平等原則,應
該被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公務人員任用關係與勞動契約法律關係的形成原因不同,當事人間權
利、義務的形成自由也截然不同,有關勞務給付、保險、退休及撫卹等條件與適用法律亦
有別,確實無法類推適用。

合議庭強調,曾服務於政府機關、學校的技工、工友及公營事業機構評價職位人員(純勞
工),與機關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正式任用的軍公教人員不同,不是公務員服務法的適
用對象,服務年資在轉任公務人員後,自然不得採計提敘俸級或合併計算退休年資。合議
庭討論後,認周女主張無理由,裁定她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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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21-07-20
如果可以提敘,公務員將成為最大的養老院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7-24
這個法規不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
Irma avatarIrma2021-07-28
雖是早就知道的事,但在不疑之處有疑就請大法官說兩句吧
Donna avatarDonna2021-07-30
現在大法官是官方傳聲筒.沒用
Joe avatarJoe2021-07-31
當你成為公務員 怎麼可能會答應對你有利的要求呢
Olive avatarOlive2021-08-05
考上經濟部僱用人員再考上國考 前面僱員年資會全蒸發?
Lily avatarLily2021-08-08
公務員全部保勞保問題就解決了
Ula avatarUla2021-08-09
換工作就從頭算啊
James avatarJames2021-08-14
早年代課教師年資考上正式可以提敘,後來也改掉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8-19
印象中約聘約僱好像可以?臨時人員行政助理那種不行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8-19
勞保局可以 那下次小7的也來吵
Elma avatarElma2021-08-23
記得是看約聘雇的經費來源是人事費還是業務費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8-27
就目前的大法官…現在就算釋憲,要翻轉的機率不大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8-28
主張權利的時候喊契約法律 砍退休金的時候喊公平正義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8-29
這種還要吵,本來就不行啊...
Edith avatarEdith2021-09-01
銓敘部令有講過,只有所列12類可以併。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09-04
提敘俸級跟退休年資當然不行,不過休假年資也不行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9-05
勞退並退撫應該可以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9-10
休假年資以前可以,...106年改掉了
Delia avatarDelia2021-09-12
原來要看經費來源,學到了
Lydia avatarLydia2021-09-16
樓上說的是代理教師,代理跟代課還是不一樣,好像97年改掉的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9-16
等於是她怎兩年考上就可以了
(休假年資)
晚了兩年,...行政規則被修掉
Hardy avatarHardy2021-09-17
又不是沒經歷過kmt的大法官,是有比較友善逆?
Eden avatarEden2021-09-19
純好奇 法官助理(純勞工)考上司法官特考 年資是否可併?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9-20
經濟部僱員(純勞工)考上經濟部職員(公兼勞)年資可否併?
Donna avatarDonna2021-09-25
87嗎?虧她在勞保局工作13年還不知道本來就不一樣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9-26
離職就沒啥好說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9-27
他錄取勞保局也只是內部招開,當年考試應該都會寫到年
資跟權利義務跟公務人員不同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10-02
貪婪 這不是很基本嗎?不同身分當然不可能合併
Zora avatarZora2021-10-06
公保繳那麼多錢,怎麼可能和勞保一樣。
John avatarJohn2021-10-10
在同單位服務,休假年資不能併沒道理,義務役、約僱職代
年資都能併了
Linda avatarLinda2021-10-10
物以類聚 蓋高尚唷
Poppy avatarPoppy2021-10-14
國營雇員(勞保)考上職員(公保),要1.同公司2.同一天離職
、就職,這樣條件下的休假年資才能無縫接軌。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10-18
勞工身份要你服從公務人員服務法 轉公職的時候 說你以前
年資不能併入 政府是大贏家
Robert avatarRobert2021-10-22
沒記錯的話,退休年資亦同。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10-27
這就是勞保局
Freda avatarFreda2021-10-28
勞保局以前也是事業機構 改制行政機關...就變這樣了
Donna avatarDonna2021-10-30
事業機構 各式各樣人事制度 不統一 紊亂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03
一來就對機關提告,會不會黑呀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11-07
不知道有沒有判決書,感覺是當事人主張理由不充足才敗
Linda avatarLinda2021-11-10
我太太只有爭取休假的年資合併,她只要假。
Freda avatarFreda2021-11-10
她是因為是侍親留停被擋(母親癌末),所以辭職;隔兩
年後,再連三榜,初普高全上。
Isla avatarIsla2021-11-14
初/普/高,都在相同的地方,同位置,做相同的事情。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1-16
我們爭的是年假,就只是爭年假而已!!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11-17
約聘僱人員可以 因為連勞基法都不適用 工字輩不行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11-19
可悲公務員 長代代理老師都能算年資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11-21
長代老師保甚麼? 保勞保阿 笑死
一個國家把人分這麼多種根本就有問題 支持爭取權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11-22
還好我之前國營僱員,假都有算
Edith avatarEdith2021-11-26
為什麼當兵可以?
Rae avatarRae2021-11-28
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跟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11-30
強烈支持公務員全面適用勞基法,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Rae avatarRae2021-12-03
這就是行政權之所以強大的地方,排第一不是沒原因的
,一紙命令更改規則,等你救濟程序全部走完,加上釋
憲,最少3、5年過去了,沒幾個耗得起。
Hardy avatarHardy2021-12-05
回某樓,法官助理不是純勞工,而是聘用人員,考上司法
官是可以提敘和併計休假年資,但退休年資不行,這在銓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2-09
敘部的臉書小編是有特別PO文說明過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2-10
聘用人員不是純勞工 那是什麼? 難怪沒人搞得懂
Ethan avatarEthan2021-12-14
還是購明洞時代好~一堆雇員黑官漂白官~這批4,5年級生,目前
正在吃退休俸當中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12-16
派遣也是和正職做一樣的事情,但很多公司不承認派遣年資
Kumar avatarKumar2021-12-19
國家就是用程序先卡死你 就算之後翻盤 目的也達到了
Zanna avatarZanna2021-12-21
法官助理那個是有特別規定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21-12-21
聘用人員算是廣義的公務員,所以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和
Olivia avatarOlivia2021-12-25
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但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公部門真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12-30
的純勞工是臨時人員、約用人員、派遣人員、工友、廚工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2-01-02
教保員和清潔隊員,是類人員是真正能適用勞基法的對象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1-05
慣老闆就是可以自己立行政規則讓你既不是勞工也不是公務人
員,滾去洞裡當蝙蝠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1-06
當兵可以,釋字455號
Hedda avatarHedda2022-01-08
休假年資也不能併喔??我以為可以耶......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1-13
廣義公務員到底是啥 像國道收費員? 行政助手? 拖吊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1-16
一個是僕人一個是主人,用屁股也知道不一樣
Adele avatarAdele2022-01-20
政府欺負基層阿
Emma avatarEmma2022-01-25
考上才發現還是當勞工好 嘻嘻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1-30
即便是做同樣的事,也不能改變從不同的門進來的事實...
Hedy avatarHedy2022-02-01
就法論法,我也認為不行。不能併計。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2-03
官字兩個口,講義務時就說你是廣義公務員,受公務員法規
規範;講權利時,就說來源不同、法規不同,不可併計。事
實上,所謂的法規還不是行政機關自訂的行政命令,或幾十
年前的法律…有種就讓大法官來做違憲審查啊!
Jacky avatarJacky2022-02-05
所以才只推薦考國營
Kyle avatarKyle2022-02-07
勞工保障一堆 公務員...嘻嘻
Madame avatarMadame2022-02-12
支持勞基法保障所有雇員 各公司及機關可訂內規 不牴觸基本法
Zora avatarZora2022-02-14
2005年那時的勞保局就是國營...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2-17
一年一聘領勞保的長代教師,考上正式教職都可三級跳提
敍,真是差別待遇
Enid avatarEnid2022-02-22
說真的這個也能吵真的丟臉 都普考了耶
Kyle avatarKyle2022-02-27
真的只推薦國營 公保退撫早被弄爛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3-03
一個勞工 一個公職 很顯然不一樣
還提訴訟.. 他都沒先查下或問下嗎
Leila avatarLeila2022-03-07
13年勞工不能合併年資?勞工行政又非為勞保局設立的專
屬考試,到勞保局工作也只是分發結果之一,勞工與公務
員本就不同,不同的事物為合理的差別待遇,符合平等原
則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3-11
阿不然咧
Steve avatarSteve2022-03-12
如果這案例OK ,我就可以去問問我以前在民間的年資可
不可以加回來
不能因為雖然是勞工但剛好在勞保局而有差別待遇對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3-13
不一樣都是勞保嗎?
Sarah avatarSarah2022-03-15
這主張怎麼看都怪怪的啊
Queena avatarQueena2022-03-16
這樣也要吵,不能合併才是對的吧...
Steve avatarSteve2022-03-16
純問 曾當約用 約聘 臨時人員後上清潔隊員,年資可併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22-03-17
清潔隊員算技工喔
Jack avatarJack2022-03-20
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