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個判定重複詐領補助的實務問題。
第一個問題:
公務員甲因職務調任,搭火車從A地到B地,可申請交通費補助。
但家人乙在同一天也搭火車從A地到B地,
甲想用國旅卡替乙刷交通運輸業。
可是甲在申請交通費補助、家人乙的國旅卡補助時,
是否會被人事、主計誣陷為重複詐領補助?
第二個問題:
公務員丙因職務調任,搭火車從A地到B地,可申請交通費補助。
同時申請國旅卡補助和交通費補助,
並謊稱國旅卡補助是補助他人車票,
人事、主計如何判定是否屬實?
以上二問題互為正反兩面,
先謝過各位先進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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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
公務員甲因職務調任,搭火車從A地到B地,可申請交通費補助。
但家人乙在同一天也搭火車從A地到B地,
甲想用國旅卡替乙刷交通運輸業。
可是甲在申請交通費補助、家人乙的國旅卡補助時,
是否會被人事、主計誣陷為重複詐領補助?
第二個問題:
公務員丙因職務調任,搭火車從A地到B地,可申請交通費補助。
同時申請國旅卡補助和交通費補助,
並謊稱國旅卡補助是補助他人車票,
人事、主計如何判定是否屬實?
以上二問題互為正反兩面,
先謝過各位先進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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