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強制安置?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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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精神衛生法上路之後,各縣市都有24小時責任(倒楣)單位

在做相關諮詢跟床位協調的工作,有些是醫院,有些是衛政單位

不過先別高興,這些單位對口主要是業務單位,不是一般民眾


這種case遲早會進一次醫院,總是會有有辦法的管區可以說服公衛護士簽強送

只是三十多歲,就醫不規律,沒有確切診斷

還不一定有醫師肯簽強制住院吧?

當然有個一次兩次送到ER去給急診醫師看看,遇到一針下去就可以知道有沒有的高手

還可以說是病不是人格問題,要是遇到普遍照書來的,那也就是處理急性狀況

再請她回門診

精神科畢竟是治病的地方,不是教小孩的地方


結論是:通報衛生局,結案,診斷確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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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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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09-04-18
所以就程序上來說 我們是先完成送醫的過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4-18
住院與否就交給醫生大大來判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