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c22 (提拉米蘇)》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 時間: Sun Sep 30 15:49:10 2018
:
: 小民因公受傷腳趾骨折
: 工作內容是公家國中 上課須一直走動指導勞作的藝能科 同時當導師三不五時要巡視
: 醫師表明要"一兩個月"才會好
: 我拿醫師建議"行動不便宜.休養一個月"的診斷書請假
給您幾個公立醫院醫師開過的

1.住院後3天 宜"在家"或有人照顧處休養14日 <--手術(後來回診 有續開休養30日)
2.建議"静躺"休養至分娩 <-這位同仁懷孕2次流產2次 第3次醫師直接這樣開
寫的超清楚...

休養 是模糊辭...

病人嚴重到一定要住院或在家或特殊照顧情形
醫師 絕對會在診斷書 開得很清楚...

醫師對於 診斷書 用辭 自有一套標準...
有興趣 您反問醫師 休養 如何修?如何養?...
PS.您問在家是不是 一定說也算是 但不一定是"必要"方式
(診斷書 有時候牽涉到金錢問題 EX保險)

有些保險理賠 醫療條件有設定
醫師如果沒那麼嚴重的症狀...還那樣開 是有刑責的...

: 人事批示:
: 醫療機構所開立需療養之期限,僅供機關給假之參考,機關得衡酌實際需求核給公傷假;
: 本次受傷程度似不應申請長達一個月時間療傷.
去請醫師 開個明確的診斷書吧...

: 公教人員遭受職災後的復工
: 全憑人事和校長的專斷決定嗎?
個案的情形 來這問沒啥結果...

而實務上 如果真的嚴重到需"在家"休養 就請醫師於診斷書寫清楚...
至於准不准假本來就是 首長權利 ...
PS.一般寫在家 是真正喪失外出能力...
之前詐保案件 有案例因為醫師開在家 結果保險調查員舉證 病人到處趴趴走
然後...醫師跟著有刑責...XDD 所以後來醫師很少直接寫在家休養 都寫宜修養


: --

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8-10-03
我這役男割包皮,診斷書寫宜休養一個月,就有一個月的
假了,怕被投訴
Hedda avatarHedda2018-10-06
對呀,機關學校唯一有做事的主力替代役割包皮都可以放
一個月了,何況是只負責教學生的老師呢?
Mason avatarMason2018-10-10
這篇也沒,原po 可以回去請醫生寫詳細點,
Sandy avatarSandy2018-10-14
這篇也是正解
Andrew avatarAndrew2018-10-17
醫生若明確建議在家休養,應該沒人會擋
Harry avatarHarry2018-10-21
怎麼會拿學生腳趾受傷請假一個月來類比?這個老師是因
公腳趾受傷,因公耶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10-26
推錯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