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是學校教師兼行政,一學年有16000國旅卡使用額度。
但因為身體健康因素,下學期(2-7月)確定
離開行政職,回歸原本科任老師。
但是我在今日之前,已經刷了7000旅宿業、
7500一般消費。請休假日數累積4天半。
請問,我已經消費的金額是否需要歸還
(任職半年金額一半?)
是否在二月前仍可繼續使用休假?
謝謝您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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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身體健康因素,下學期(2-7月)確定
離開行政職,回歸原本科任老師。
但是我在今日之前,已經刷了7000旅宿業、
7500一般消費。請休假日數累積4天半。
請問,我已經消費的金額是否需要歸還
(任職半年金額一半?)
是否在二月前仍可繼續使用休假?
謝謝您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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