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離職約顧(用)人員轉正休假問題 - 公職Noah · 2018-01-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朋友曾經在國軍醫院待過幾年 是約顧(用)的護士 之後離職去民間醫院又待了幾年 最近考上公職護士 在國軍. 民間和目前單位 職稱...都是護士 關於休假部份 民間的經歷應該是無法增加休假 想問國軍醫院的部份 是否可以帶入特休假部份? 她單位的人事說 要約聘護士才行 就是當初任用有送去銓敘的才能帶入 我查到要銓敘後才能帶入的 是指退休年資 特休假部份一直找不到正確的 她想知道的是滿一年後 之前國軍的經歷可否帶入特休假 感謝各位! -- 公職離職All CommentsNoah2018-01-27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Frederica2018-01-30請先釐清到底是約僱還是約用,兩者不同,前者可併計休假年資,後者不可。Freda2018-01-31謝謝,我瞭解了!Related Posts市政府政風處請教休假年資 感激不盡台塑 製程工程師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土木職系非現職人員可以回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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