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顧(用)人員轉正休假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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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曾經在國軍醫院待過幾年
是約顧(用)的護士
之後離職去民間醫院又待了幾年
最近考上公職護士

在國軍. 民間和目前單位
職稱...都是護士

關於休假部份
民間的經歷應該是無法增加休假
想問國軍醫院的部份
是否可以帶入特休假部份?
她單位的人事說
要約聘護士才行
就是當初任用有送去銓敘的才能帶入

我查到要銓敘後才能帶入的
是指退休年資
特休假部份一直找不到正確的
她想知道的是滿一年後
之前國軍的經歷可否帶入特休假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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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8-01-27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1-30
請先釐清到底是約僱還是約用,兩者不同,前者可併計休
假年資,後者不可。
Freda avatarFreda2018-01-31
謝謝,我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