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妹之前有自介過,
亦常常潛水看本版文章學習經驗和知識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請請教大家是否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
五月份在美國參展時遇到一位東方客人
客人說他和台灣以及韓國的廠商都是的30 net term upon receiving goods,
我在這裡解讀成收到貨後30天付款,
如果是這樣 那麼賣方是不是很沒保障?
我知道的有以下兩個方式可以稍微有點保障
1.開立信用狀
2.D/A,亦即客人前往銀行取提貨文件時,承諾多久後會來付款
除了以上,是否有板大知道其他有保障的付款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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