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收到貨後一個月付款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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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妹之前有自介過,
亦常常潛水看本版文章學習經驗和知識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請請教大家是否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

五月份在美國參展時遇到一位東方客人
客人說他和台灣以及韓國的廠商都是的30 net term upon receiving goods,
我在這裡解讀成收到貨後30天付款,
如果是這樣 那麼賣方是不是很沒保障?

我知道的有以下兩個方式可以稍微有點保障
1.開立信用狀
2.D/A,亦即客人前往銀行取提貨文件時,承諾多久後會來付款

除了以上,是否有板大知道其他有保障的付款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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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09-06-13
看公司可以承受多少風險 基本上也要看客人穩不穩 接了單結
果收不到錢 還真是不如不要接來得好 可以30%預付 70%出貨給
Olga avatarOlga2009-06-14
提單再付 這種付款方式有時都還怕客人不付錢 時機歹歹 還
是保險為上 收信用狀算是折衷的方法 還是先收錢比較好 XD
Steve avatarSteve2009-06-14
對阿 一般都是30%T/T 出貨後70%T/T再給正本提單
Zanna avatarZanna2009-06-15
像這樣直接說要收到貨後30天才付錢...到美國航程也要30天
真的很沒保障,另一個老闆說要對該客人徵信,但還是有風險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6-16
這種客人我都不理他啦,這生意幾十年了,最好是不知道基本作法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6-17
那有人第一次做生意就要求30付款的,連國內第一次都嘛要求現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06-18
金,我不信他連這都不懂
Donna avatarDonna2009-06-18
第一次做喔 當然要先收錢阿 50% or 70% 收貨後30天付沒那回事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6-19
我們公司都規定最好出貨前100%T/T 通常溝通一下子客戶就接受
Harry avatarHarry2009-06-20
如果客戶還是不接受 就勉強做L/C at sight 再不行 我們公司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6-21
最後的底限就是30%T/T預付 然後70% D/P 沒其他退路 XD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6-21
從來不做遠期付款這種東西 風險太大 尤其是你那個還是新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