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的問題-由一個家庭主婦的立場 - 律師工作討論

By Christine
at 2012-04-04T09:14
at 2012-04-04T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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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作者授權,轉貼其個人網誌文章在我們lawyer版
只希望引起一些討論、批評跟指教
文章太長的話,請見諒,也不會加粗畫顏色
抱歉讓各位道長前輩傷眼了
轉錄節文(經作者同意)
淺論實習律師之過剩現象—由一個家庭主婦的立場
在政大商學院打混四年
翹課去打工、二一邊緣充斥著大學生涯
原本以為,這不會對我的人生帶來任何影響
直到步入了社會大煉獄(大染缸)
才切身體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真諦
然而,政大商院畢業學生何其多
我一個小咖,絕對無法代替該學院發言
每學期都是二一邊緣的學生
所以,以下我對實習律師現在充斥市場的情況
只是『基於一個「家庭主婦」立場發言』
經濟學分為自由派與凱因斯學派
每個學派支持者
經由世紀學者不斷的交鋒洗禮
都有更細緻化的區分
然而,粗淺如我
只約略記得自由派與凱因斯學派的基本定調:
自由派學者捍衛的論點乃,供需平衡是恆然的定律,政府不應也不宜介入市場干涉,
Supply(以下稱S)與Demand(以下稱D) 自然會相遇並且定價(Pricing)在一個平衡點上。
凱因斯學派則強調,供需平衡之前提建立在S與D都有均等的談判前提下,因此,若S與D
兩者間,並無對等的資訊、談判地位,則政府應當適時地介入干涉,調整定價機制。
回到現在實習律師充斥的現象。姑不論當初開放錄取名額的初衷立意為何,以我的角度
觀之
現在的實習律師,
充斥著S與D無法平衡的情況,
因為S(實習律師的錄取人數)恆大於D。
(PS.此處我所指的D,
並非廣義的市場上需要訴訟、非訟服務的業務量,
而是指擁有可以擔任指導律師資格的道長前輩們)
另一個發人省思的點,則是跨領域的障礙認同問題
在從事法律殿堂服務工作時,
何以,律師們(連同我自己)
都比商人們(連同我身為商人時)
更斤斤計算著”Time is money”之公式
而忘卻以此計算公式的當下
實習律師已經淪為「工具」
而喪失了它們自己的「人性尊嚴」?
以買菜為例,
我是個很愛逛菜市場買菜的主婦
我喜歡找有信用的店家購買菜
當我到了一個熟習的市場買菜
我會考量最近的物價波動及比價各店家提供的菜色品質及價格,
質量均顧,CP值最大,絕對是我下手購物的第一選擇。
可是,相同的,我會考慮到賣菜販的信用
上次他(她)建議我買的菜,是不是真的好吃又便宜?
如果他(她)的建議,我買了以後,回家發現不吻合
第一次,我會回去跟他(她)詢問原因,
第二次以後,我乾脆不跟他(她)買菜,因為浪費我的時間。
Time is money,,,,,,,
但是多年買菜的經驗累積下來
我最後得到的結論
就是我去到菜市場
可以固定跟某些店家購買時價產品即可
不需要浪費時間逛市場,除非我那天很閒XD
實習律師過剩的現象
如果被比擬成菜市場內過剩的菜色
我不禁非常的好奇?賣菜的店販在哪裡呢?
我習慣買菜的店家,總是稱呼我為「好人客(台語)」,
看到其他某些來詢問菜色的客人
(店家告訴我,他們是「奧人客」)
會直接一口拒絕他(她)的討價還價,
但是,卻對我一點都不計較這些錢,
還常多送兩把蔥、蒜、九層塔給我,
可是送我的這些蔥、蒜的時價
往往已經超過了剛剛他們口中的「奧人客」要殺抬的價格了。
如果
實習律師過剩淪為資方可以挑三揀四的正當化理由(or 藉口?)
請問,實習律師的勞方代表(店家)在哪裡?
請問,實習律師們必須要經過五個月受訓才可以自己執業,
這是實習律師們可以選擇不進入的市場嗎?
--
只希望引起一些討論、批評跟指教
文章太長的話,請見諒,也不會加粗畫顏色
抱歉讓各位道長前輩傷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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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實習律師之過剩現象—由一個家庭主婦的立場
在政大商學院打混四年
翹課去打工、二一邊緣充斥著大學生涯
原本以為,這不會對我的人生帶來任何影響
直到步入了社會大煉獄(大染缸)
才切身體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真諦
然而,政大商院畢業學生何其多
我一個小咖,絕對無法代替該學院發言
每學期都是二一邊緣的學生
所以,以下我對實習律師現在充斥市場的情況
只是『基於一個「家庭主婦」立場發言』
經濟學分為自由派與凱因斯學派
每個學派支持者
經由世紀學者不斷的交鋒洗禮
都有更細緻化的區分
然而,粗淺如我
只約略記得自由派與凱因斯學派的基本定調:
自由派學者捍衛的論點乃,供需平衡是恆然的定律,政府不應也不宜介入市場干涉,
Supply(以下稱S)與Demand(以下稱D) 自然會相遇並且定價(Pricing)在一個平衡點上。
凱因斯學派則強調,供需平衡之前提建立在S與D都有均等的談判前提下,因此,若S與D
兩者間,並無對等的資訊、談判地位,則政府應當適時地介入干涉,調整定價機制。
回到現在實習律師充斥的現象。姑不論當初開放錄取名額的初衷立意為何,以我的角度
觀之
現在的實習律師,
充斥著S與D無法平衡的情況,
因為S(實習律師的錄取人數)恆大於D。
(PS.此處我所指的D,
並非廣義的市場上需要訴訟、非訟服務的業務量,
而是指擁有可以擔任指導律師資格的道長前輩們)
另一個發人省思的點,則是跨領域的障礙認同問題
在從事法律殿堂服務工作時,
何以,律師們(連同我自己)
都比商人們(連同我身為商人時)
更斤斤計算著”Time is money”之公式
而忘卻以此計算公式的當下
實習律師已經淪為「工具」
而喪失了它們自己的「人性尊嚴」?
以買菜為例,
我是個很愛逛菜市場買菜的主婦
我喜歡找有信用的店家購買菜
當我到了一個熟習的市場買菜
我會考量最近的物價波動及比價各店家提供的菜色品質及價格,
質量均顧,CP值最大,絕對是我下手購物的第一選擇。
可是,相同的,我會考慮到賣菜販的信用
上次他(她)建議我買的菜,是不是真的好吃又便宜?
如果他(她)的建議,我買了以後,回家發現不吻合
第一次,我會回去跟他(她)詢問原因,
第二次以後,我乾脆不跟他(她)買菜,因為浪費我的時間。
Time is money,,,,,,,
但是多年買菜的經驗累積下來
我最後得到的結論
就是我去到菜市場
可以固定跟某些店家購買時價產品即可
不需要浪費時間逛市場,除非我那天很閒XD
實習律師過剩的現象
如果被比擬成菜市場內過剩的菜色
我不禁非常的好奇?賣菜的店販在哪裡呢?
我習慣買菜的店家,總是稱呼我為「好人客(台語)」,
看到其他某些來詢問菜色的客人
(店家告訴我,他們是「奧人客」)
會直接一口拒絕他(她)的討價還價,
但是,卻對我一點都不計較這些錢,
還常多送兩把蔥、蒜、九層塔給我,
可是送我的這些蔥、蒜的時價
往往已經超過了剛剛他們口中的「奧人客」要殺抬的價格了。
如果
實習律師過剩淪為資方可以挑三揀四的正當化理由(or 藉口?)
請問,實習律師的勞方代表(店家)在哪裡?
請問,實習律師們必須要經過五個月受訓才可以自己執業,
這是實習律師們可以選擇不進入的市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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