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公職
By Suhail Hany
at 2017-09-28T22:50
at 2017-09-28T22:5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azuremon (裕作)》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時間: Wed Sep 27 23:49:04 2017
:
: 部分恕刪
:
: ※ 引述《wayne2003 (頑石)》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 時間: Wed Sep 27 20:13:10 2017
:
: : 推 Hazuremon: 幫立法委員坦、聽從長官意見,並不能合理化寫一堆莫名 09/27 20:32
: : → Hazuremon: 其妙審核通知的行為啊 09/27 20:32
: : 我都已經拆成5點回應了 你還能喇在一起 真是了不起
: : 幫立委坦是針對"亂要資料又給很少時間"這點的回應
: : 聽從長官意見則是針對"挑些雞毛蒜皮小事"這點的回應
: : 不如先說說你遇到的莫名其妙審核通知內容為何?
: : 我是知道某審計單位寫過某機關"建立官方FB 惟粉絲人數太少 不夠認真經營"
: : 像這種審計意見就真的是個屁 沒有人可以將它合理化
: : 至於為何會有這種問題 個人認為就是2點
: : 1.部分審計長官有問題 認為只要有查某機關就一定要發審核通知
: : 2.部分審計人員有問題 為了有意見可以寫飢不擇食
: : 然後1跟2就開始惡性循環
: : (幹寫這麼白不知道明天會不會被叫去問話...)
:
: 不好意思推文簡單表達,讓您覺得被喇在一起真是不好意思
:
: 幫立法委員坦部分:
: 審計法的職權似乎沒那麼寬廣啊
: 說真的,這沒有濫用職權的疑慮嗎?
: 當然實務上也許是另一回事,但是不覺得這樣可以合理化這些行為吧
依據大法官釋字325號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規定
立委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在院會質詢中
以及經院會決議設立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 才能"依法"向機關要資料
像這種以XX立委辦公室來要資料的應該都只算是私下請託
講白了就是立委在幫自己所需喬事情
立委喬事情當然是不合理的 但是永遠都會存在
如果機關長官夠硬派的話 是可以把立委要求擋回去的
現在的狀況是
1.審計機關有職權要資料
2.審計機關的長官不夠硬
然後雖小的就是我們這些基層人員了 機關填資料填得要死 審計人員被幹譙到死
:
: 審核部分:
: 不好意思可能個人特別倒楣,又或者地方審計室和部的水準有落差,個人就曾經遇到:
: 1.根據網路新聞以訛傳訛訊息,先射箭再畫靶的審核通知
: 2.遇到填報表後,詢問為什麼和10年前報表不一致,緊抓10年前錯誤資料不放
: (但新案完全和10年前報表所填資料無關)
: 3.行政機關有ABC三種方式可以選擇,問行政機關為什麼不選擇
: 必定會失敗的C方法,還覺得相關人員有失職
: 4.詢問網站管理單位刪除資訊前有沒有做刪除資訊的評估。
: (業務單位已經評估該訊息應刪除,但是審計單位堅持網站管理單位
: 應再評估是否移除---網管單位管理訊息基本上就是看業務單位需求啊)
: 5.機關憑藉A法管理所屬公司,審計機關認為該公司建物使用不合建築法相關規定,
: 說機關是主管機關應該負責
: (那該公司內部發生竊盜案難道也是主管機關而非警察單位權責?)
: 6.拿全縣市房地產實價登錄的價格質疑機關委外經營底價,
: 完全沒考慮用途、建物年份、地點等等
: 7.建物做公益部份多就說沒財務效益,商業部份多就說不符公益目的
: 8.干涉營運廠商附屬事業營運動線(比如某某電梯為什麼限制樓層)
除了第5點因為不知道是甚麼法個人抱有疑慮(既然依法管理 應該還是有督導責任)
其他的依你所論述真的就是垃圾意見
: 不好意思個人就是覺得這類通知莫名奇妙,
: 浪費行政、審計機關彼此時間,對整體政府產出看不出有正面效應
: 希望是我個人比較倒楣而不是通案
部分地方審計單位水準是真的很差 這點小弟無話可說 <(_ _)>
: --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時間: Wed Sep 27 23:49: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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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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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wayne2003 (頑石)》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益]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 : 時間: Wed Sep 27 20:13: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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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Hazuremon: 幫立法委員坦、聽從長官意見,並不能合理化寫一堆莫名 09/27 20:32
: : → Hazuremon: 其妙審核通知的行為啊 09/27 20:32
: : 我都已經拆成5點回應了 你還能喇在一起 真是了不起
: : 幫立委坦是針對"亂要資料又給很少時間"這點的回應
: : 聽從長官意見則是針對"挑些雞毛蒜皮小事"這點的回應
: : 不如先說說你遇到的莫名其妙審核通知內容為何?
: : 我是知道某審計單位寫過某機關"建立官方FB 惟粉絲人數太少 不夠認真經營"
: : 像這種審計意見就真的是個屁 沒有人可以將它合理化
: : 至於為何會有這種問題 個人認為就是2點
: : 1.部分審計長官有問題 認為只要有查某機關就一定要發審核通知
: : 2.部分審計人員有問題 為了有意見可以寫飢不擇食
: : 然後1跟2就開始惡性循環
: : (幹寫這麼白不知道明天會不會被叫去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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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推文簡單表達,讓您覺得被喇在一起真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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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立法委員坦部分:
: 審計法的職權似乎沒那麼寬廣啊
: 說真的,這沒有濫用職權的疑慮嗎?
: 當然實務上也許是另一回事,但是不覺得這樣可以合理化這些行為吧
依據大法官釋字325號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規定
立委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在院會質詢中
以及經院會決議設立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 才能"依法"向機關要資料
像這種以XX立委辦公室來要資料的應該都只算是私下請託
講白了就是立委在幫自己所需喬事情
立委喬事情當然是不合理的 但是永遠都會存在
如果機關長官夠硬派的話 是可以把立委要求擋回去的
現在的狀況是
1.審計機關有職權要資料
2.審計機關的長官不夠硬
然後雖小的就是我們這些基層人員了 機關填資料填得要死 審計人員被幹譙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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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核部分:
: 不好意思可能個人特別倒楣,又或者地方審計室和部的水準有落差,個人就曾經遇到:
: 1.根據網路新聞以訛傳訛訊息,先射箭再畫靶的審核通知
: 2.遇到填報表後,詢問為什麼和10年前報表不一致,緊抓10年前錯誤資料不放
: (但新案完全和10年前報表所填資料無關)
: 3.行政機關有ABC三種方式可以選擇,問行政機關為什麼不選擇
: 必定會失敗的C方法,還覺得相關人員有失職
: 4.詢問網站管理單位刪除資訊前有沒有做刪除資訊的評估。
: (業務單位已經評估該訊息應刪除,但是審計單位堅持網站管理單位
: 應再評估是否移除---網管單位管理訊息基本上就是看業務單位需求啊)
: 5.機關憑藉A法管理所屬公司,審計機關認為該公司建物使用不合建築法相關規定,
: 說機關是主管機關應該負責
: (那該公司內部發生竊盜案難道也是主管機關而非警察單位權責?)
: 6.拿全縣市房地產實價登錄的價格質疑機關委外經營底價,
: 完全沒考慮用途、建物年份、地點等等
: 7.建物做公益部份多就說沒財務效益,商業部份多就說不符公益目的
: 8.干涉營運廠商附屬事業營運動線(比如某某電梯為什麼限制樓層)
除了第5點因為不知道是甚麼法個人抱有疑慮(既然依法管理 應該還是有督導責任)
其他的依你所論述真的就是垃圾意見
: 不好意思個人就是覺得這類通知莫名奇妙,
: 浪費行政、審計機關彼此時間,對整體政府產出看不出有正面效應
: 希望是我個人比較倒楣而不是通案
部分地方審計單位水準是真的很差 這點小弟無話可說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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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10-01T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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