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爭議7天國定假 新勞動部長都給了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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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勞基法第三十六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所以現在都不能連七

一般常見的解決假日值班兩天的報加班的方式

會改成隔週補報(這週報週六,下週報週日,與下週假日值班的同事錯開)

形式上就不會出現連七

如果改成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二日之休息

那以後假日值班不就不能報加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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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6-05-25
可以連七。還可以連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