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一下
按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第3項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
連續3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爰此,導遊人員、領隊人員每3年申請換證時,應於各該執業證有效
期間期滿前,檢附最近3年1次執行業務之相關資料(保險單、行程表、旅客名單)
,向本局或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申請即可。
那如果這三年都沒有執業,所以就沒其他方法可以換證囉?
再重行參加訓練課程,費用不便宜,
本以為當初結訓後會從事導遊行業,可是事不從人願
因為導遊證有效期到今年八月,請問有其它方式可以換證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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