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性質 - 律師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比方說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案件,內線交易好了,像趙建銘的案子
就是兼具財經類案件與刑事案件的性質啊
這類的案件很多吧

不過我覺得做法律業要不看到人性醜惡面是很困難的
比方說明知有罪的案件幫他辯護其實還是小事,
那明知對當事人完全沒用(一定會輸)的上訴或抗告
老闆不斷要你做(為了賺取委任費)
某種程度不也是詐欺當事人嗎
更別說是陪在當事人旁邊,任他曲解法律去欺騙對造
(有時候是為了讓對方簽約)也會構成不作為詐欺行為
但這樣的行為在實務上少見嗎?一點也不少見。

此外,民事案件也會遇到很多可怕的狀況,
例如,一個老人家患有白內障,被結婚四年的大陸籍配偶
欺騙簽下委託書,並且領出印鑑證明等文件,使自己辛苦一輩子
留下的價值2千萬的房屋被過到第三人名下,怎麼辦?
這不是民事案件嗎?(當然也是刑案啦)
最近這樣的案件就遇到兩件

我覺得當律師真的是....一個很特殊的行業
某種程度你要去享受這種爾虞我詐的過程
因為我們是鬥智不鬥力
但又要在良知和經濟上獲取平衡點



--

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3-16
我真的很討厭硬拗...每次看到這種狀就氣的要死!!
偏偏還得回應對照的硬拗.....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3-17
我覺得如果共事的人頭腦都清楚,心照不宣還好,最怕有些老
闆(甚至法官)已經不知道什麼是真的了,就很痛苦
Yedda avatarYedda2010-03-18
法官:大律師,你有必要降低你的法學素養跟當事人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