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一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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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eerryy (terry)》之銘言:
: 假設我在甲地工作,乙地居住,平日通勤上班,某天未去機關,直接去丙地出差,乙地位
: 於甲丙地之間,請問差旅費報甲丙還是乙丙? 會計是建議甲丙,但感覺不合常理?
我也要順道一問,
機關派駐地在甲,出差機關管理上級地在乙,
出差結束後接續週末或休假,於丙地返回甲地,費用遠比乙甲低廉,
而在報賬時,乙丙這段是自理的,但是被會計給擋掉了。

因此現在都是再回到乙地回甲,報簡單一點。
幫單位省錢卻被擋掉,一般都會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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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5-05-03
看沒有@@
Lydia avatarLydia2015-05-08
就是例如從高雄到台北出差,之後回台中的家,但是報帳回程從
Ethan avatarEthan2015-05-08
台中回高雄這樣,看起來有幫單為省錢,但是這樣是無法核銷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5-13
對,所以為了核銷,只好再回臺北回高雄,有點繞。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5-13
火車票的話,只要買臺北到高雄,從臺中上車即可(亂入
Zora avatarZora2015-05-17
為甚麼會計要擋這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5-19
回樓上,主要是看出差的簽呈而定,而非你想回哪就回哪來
Oscar avatarOscar2015-05-24
報差旅費的啊......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5-29
我是覺得沒必要省這種錢來增加自己的麻煩,買到目的地
Ula avatarUla2015-06-01
會計擋的理由是??我覺得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