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旅費報支問題(延後返回)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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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下星期突然被奉派到南部出差一天,有幾個問題想跟大家討論

想請問因為出差時間剛好是星期四,

隔天星期五原本在出差前就請了休假要在南部玩,星期六才會北返。

請問這樣申請交通費的時候(僅出差一日,沒有申請住宿費)

星期四當日下去高鐵去程的費用是確定可以報

那延後返回的星期六高鐵回程的費用是否可以報支交通費?

查之前有主計處函示的延後返回,不知道這樣是否適用?

亦或只能報高鐵去程的交通費?

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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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5-05-02
理論上核實報支,延後返回自強不用檢據。
Tom avatarTom2015-05-06
我們家自強也要檢具說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5-08
乖乖報台鐵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5-10
原PO應該要想..."看!真爽,公家招待一段高鐵票出去玩"
Annie avatarAnnie2015-05-11
沒有規定說不行 但會計說了算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5-12
可以,因為沒有因此增加經費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5-14
大部分會計只會讓你報台鐵,因為妳沒有當日回來(才可搭
高鐵),是妳自己要去玩。
Ina avatarIna2015-05-15
當然不行囉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5-18
印象中是台鐵可以,但高鐵那張票六日回來不符合搭乘條件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5-20
依行政院主計處97年5月27日處忠五字第0970002791號書函應該可
Carol avatarCarol2015-05-25
以,不過還是看各機關主計單位認定。我們單位是可以。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5-29
推樓上 單就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和相關函示是可以的 但是各機
Kelly avatarKelly2015-05-29
關可以訂定更嚴格的標準 有部份縣市的報支要點有明定高鐵
Zanna avatarZanna2015-06-03
以當日來回為原則 這時候就適用機關自己公告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