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貿新人,請問大家巴西產證相關問題~
1.請問貨到巴西,買方請我賣方申請產證以利買方辦理輸入許可證,
申請產證時的重量限制:巴西是+3%而 minus沒有限制嗎?
因為買方和我們買365MT的鋼捲,因工廠製作會有多或少一些重量的差距,
買方請我們在申請產證時將重量修改為384MT,以利他們貨物進口,
這是什麼原因呢?
2.辦理完產證後的程序為何?是將資料送到法院公證,再將公證完的產證資料
寄給巴西客人嗎?
3.CONSIGNEE和BUYER有何不同?因為客人給予我們的資料中,CONSIGNEE 和BUYER
公司名是不一樣的。是BUYER和我們購買貨物再賣給客人CONSIGNEE的意思嗎?
我完全沒接觸過國貿領域,若問題有些愚蠢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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