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的局處與公所不同調。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假設市府某局處發了公文給公所,說請公所配合事項如何如何,請如何如何辦理,結果承
辦課的課長告訴承辦人說我們還是改用另一種方式辦理好了,承辦人就簽上去,區長也同
意批"如擬"。改天如果市府要追究公所怎麽沒照市府說的辦,那是誰要負責?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5-24
承辦人啊!除非簽有寫誰指示…,不然如的是承辦人
的擬。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5-29
如果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違法,只是做法不同,而函文只是局處
函並非市府函,承辦人有可能被懲處嗎?
John avatarJohn2015-06-02
局函還要看幾層決行,區長買不買單及區長本身實力
Agnes avatarAgnes2015-06-05
出事,,未照市府局函,,公所扛責,,公所內部,,無奉示呈
現,,就承辦人(別指望長官扛責),,有刑責如前究辦
Liam avatarLiam2015-06-10
所以收到局函,公所就要照辦,公所和局處不是平行嗎?如果沒
有經費無法配合,但在現有經費之下盡量用其他方法協助,然
後請區長跟局長說一下,這樣承辦人會被懲處?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6-10
市府局處與公所本來就平行單位,怎麼會有局處一直把自己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6-14
當上級,有本事上大簽給市長,再來命令公所
Jake avatarJake2015-06-14
除了民政局以外
Elma avatarElma2015-06-16
民政局跟區公所明明就平行單位 區長是市長任命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6-17
平行單位 但民政局有“指導”的權力 區長也是他們那指派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6-20
理論上,公所是市府派出機關,跟局處同一等級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6-24
但業務局處是法規、業務主政機關,很多事他們說了算
公所大部分是執行單位,地位弱勢點,不過實務上要看區長
Gary avatarGary2015-06-25
回文說無法配合就好啦
Hardy avatarHardy2015-06-30
我遇過不少次~ 會勘時都說OK 之後聽到$$ 覺得太貴
就直接打電話過來說他們無法辦=.=
Belly avatarBelly2015-06-30
還叫我快發文給他們要錢 他們再回文reject
Mia avatarMia2015-07-01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唸一唸吧.....好用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