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問題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有幸於當兵前考取公職,現留職停薪服役中,相關日期如下:

98.1.1 ~ 98.3.17 @ A機關
98.3.18 ~ 98.12.31 @ 金門當兵 (留職停薪)

99.1.1 ~ 99.2.15 @ 金門當兵 (留職停薪)
99.2.16 ~ 99.12.31 @ A機關



現在有兩個問題

1.98年3月份有在A機關上班,同時也在軍中服役。又年終只能選一邊領,

請問可以主張98年3月份的年終領A機關,放棄軍中的嗎??該如何辦理??
(爬文似乎有看到要填寫切結書,找誰拿?)

2.相同的情況,99年2月份也是兩邊都有服務到,可以放棄2月份軍中的年終領A機關的嗎??


小弟問過單位的預財(小我兩梯),他說他沒辦過不清楚。

畢竟兩邊薪水差距很大,一來一往也差了不少錢,還請曾經辦過或是知道如何辦理相關事
宜的大大指教。

--

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0-07
可以 有些現職老師就是那樣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0-11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