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年終獎金問題 - 考試Damian · 2017-11-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於北市府擔任約僱人員至今年的三月底, 目前正在準備考試,想請問一下 如果想領取年終獎金 故規劃於12月份回去擔任約僱 這樣的話領取的比例是否有加上1~3月的部分呢? 另新任職的單位需一樣在北市府或是行政機關就有資格呢?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Quanna2017-11-06每年的原則都會小小修所以不能保證講的是對的 但是基本上一般行政機關都可以併計 所以提出任職證明原則上是可以併計Related Posts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徵候用約聘/僱人員電機電子類公務員考試用書!!!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職缺保訓會前主委蔡璧煌:行政訴訟 威信蕩然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約用人員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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