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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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北市府擔任約僱人員至今年的三月底,

目前正在準備考試,想請問一下

如果想領取年終獎金

故規劃於12月份回去擔任約僱

這樣的話領取的比例是否有加上1~3月的部分呢?

另新任職的單位需一樣在北市府或是行政機關就有資格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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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7-11-06
每年的原則都會小小修所以不能保證講的是對的 但是基本
上一般行政機關都可以併計 所以提出任職證明原則上是可
以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