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的一封信 - 消防工作討論

By Blanche
at 2009-06-11T19:02
at 2009-06-11T19:02
Table of Contents
這是幾個月前我在某文章中推文後所得到的超認真回應,今天主角已經退隊不當本分
隊的志工了,聽說他的心情是愉悅的,我感到很欣慰,因為證明了即使是退隊結局也是能
皆大歡喜的。把這封信貼出來就當作是我送給你的離別禮物吧。
以下是信件原文,為避免過激反應ID修改處理。
==============================================================================
我想我不該放在文章跟你回應!
請你自己看吧! 如果我直接這樣子說!
我想對你都不好! 但是還是要讓你知道!
所以我尊重你讓你看就好了!
→ heath119:你可以帶著"做你自己"的原則生活,但是不要亂教別人!!! 03/06 20:40
→ 寄信人:那當然~難道我需要看著你過著生活嗎?難道我一定要在消防嗎 03/07 09:01
→ 寄信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跟責任!難道你沒有做你自己嗎? 03/07 09:01
→ 寄信人:難道你只會說別人那自己為何不先去檢討自己為什麼會在消防 03/07 09:02
→ 寄信人:感覺是痛苦呢?為什麼自己都擺爛不做呢? 03/07 09:02
→ 寄信人:我承認我做錯很多事情那是我現在該檢討該改過的! 03/07 09:03
→ 寄信人:而你就最有資格批評別人嚕?那試問自己吧!你當初的承辦業務 03/07 09:04
→ 寄信人:你敢說你做得很好嗎?要批別人請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點! 03/07 09:04
→ 寄信人:我也不怕說我欠人家錢!是為什麼!因為很簡單阿! 03/07 09:06
→ 寄信人:只要肯改人家自然就會看見!我也不需多說什麼! 03/07 09:07
→ 寄信人:說了!有用嗎?沒有咩!那何必須要說!請你先捫心自問吧! 03/07 09:08
→ 寄信人:如果說 i大 跟 d 大責備我就不需要多說!你自己先把自己的 03/07 09:09
→ 寄信人:事情做好來你才有資格批評別人!懂嗎先生! 03/07 09:09
有可能我這篇文章內容的確不好,但是有些事情!
要懂得如何去尊重自己,才會尊重別人!
我想分隊的人跟你才不會有心結!
我把你當那麼好的朋友,你卻一次一次的當面拉我下台!
對你我只有徹底的傷心! 也許你們是在訓練我! 也許你們是為我好!
也許你們是在教導我!
但是教導的方是要懂得正確,而不是自認為很對!
如果我今天在版上直接說你當初危物什麼都不用什麼都不做!
是因為一堆人幫你做! 你才願意閉嘴嗎?
做什麼樣的工作永遠都不可能稱心如意,如果你只想要單純救災,
救護,不願意承辦任何事情就去申請移民去當外國的消防員.
今天你在台灣當消防員,不是大家都在爽只有你一個在難過而已,
也不是只有你在承辦業務而已,我在消防八-九年,
看過很多人幹業務幹的要死要活他們還是做! 是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他的責任! 你今天願意結婚那就是因為你有這個責任!
有這個成熟度夠讓女孩子看到你的責任感.
我只是想要跟你當個朋友,不想要心結的朋友!
所以我今天才說了這些話! 很抱歉阿!
也許我沒有資格批評你! 更沒有資格說你警消的錯!
我現在做好自己的工作這就是我的責任,我要準備結婚這也是我的責任!
我結婚我會發帖子給你的! 謝謝你阿朋友!
==============================================================================
今天把信貼在板上,我要說的是
一、我不怕你公開評論我的工作能力,只要你說的是事實。
二、業務我有主管跟同事會指點我,輪不到你多嘴。
三、八、九年的資歷?你不表現出來誰會知道,考警大有加分嗎?
等你真的當了警消做了八、九年再來說嘴吧。
四、不用寄帖子給我,我應該沒空去。
當初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是想不透一行推文竟能得到這麼
豐富的回應,就像包龍星沒想到會被一個小孩子吐了滿臉的口水一樣。其實我覺得這封信
也沒有什麼誰對誰錯,只是情緒管理跟表達能力的問題罷了。
--
身為一位消防員,身上準備有搏擊手套來對付酒醉路倒是很合理的,
喀啷
正如我所說的,我是一位消防員,所以隨身帶著手指虎也很正常。
--
隊的志工了,聽說他的心情是愉悅的,我感到很欣慰,因為證明了即使是退隊結局也是能
皆大歡喜的。把這封信貼出來就當作是我送給你的離別禮物吧。
以下是信件原文,為避免過激反應ID修改處理。
==============================================================================
我想我不該放在文章跟你回應!
請你自己看吧! 如果我直接這樣子說!
我想對你都不好! 但是還是要讓你知道!
所以我尊重你讓你看就好了!
→ heath119:你可以帶著"做你自己"的原則生活,但是不要亂教別人!!! 03/06 20:40
→ 寄信人:那當然~難道我需要看著你過著生活嗎?難道我一定要在消防嗎 03/07 09:01
→ 寄信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跟責任!難道你沒有做你自己嗎? 03/07 09:01
→ 寄信人:難道你只會說別人那自己為何不先去檢討自己為什麼會在消防 03/07 09:02
→ 寄信人:感覺是痛苦呢?為什麼自己都擺爛不做呢? 03/07 09:02
→ 寄信人:我承認我做錯很多事情那是我現在該檢討該改過的! 03/07 09:03
→ 寄信人:而你就最有資格批評別人嚕?那試問自己吧!你當初的承辦業務 03/07 09:04
→ 寄信人:你敢說你做得很好嗎?要批別人請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點! 03/07 09:04
→ 寄信人:我也不怕說我欠人家錢!是為什麼!因為很簡單阿! 03/07 09:06
→ 寄信人:只要肯改人家自然就會看見!我也不需多說什麼! 03/07 09:07
→ 寄信人:說了!有用嗎?沒有咩!那何必須要說!請你先捫心自問吧! 03/07 09:08
→ 寄信人:如果說 i大 跟 d 大責備我就不需要多說!你自己先把自己的 03/07 09:09
→ 寄信人:事情做好來你才有資格批評別人!懂嗎先生! 03/07 09:09
有可能我這篇文章內容的確不好,但是有些事情!
要懂得如何去尊重自己,才會尊重別人!
我想分隊的人跟你才不會有心結!
我把你當那麼好的朋友,你卻一次一次的當面拉我下台!
對你我只有徹底的傷心! 也許你們是在訓練我! 也許你們是為我好!
也許你們是在教導我!
但是教導的方是要懂得正確,而不是自認為很對!
如果我今天在版上直接說你當初危物什麼都不用什麼都不做!
是因為一堆人幫你做! 你才願意閉嘴嗎?
做什麼樣的工作永遠都不可能稱心如意,如果你只想要單純救災,
救護,不願意承辦任何事情就去申請移民去當外國的消防員.
今天你在台灣當消防員,不是大家都在爽只有你一個在難過而已,
也不是只有你在承辦業務而已,我在消防八-九年,
看過很多人幹業務幹的要死要活他們還是做! 是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他的責任! 你今天願意結婚那就是因為你有這個責任!
有這個成熟度夠讓女孩子看到你的責任感.
我只是想要跟你當個朋友,不想要心結的朋友!
所以我今天才說了這些話! 很抱歉阿!
也許我沒有資格批評你! 更沒有資格說你警消的錯!
我現在做好自己的工作這就是我的責任,我要準備結婚這也是我的責任!
我結婚我會發帖子給你的! 謝謝你阿朋友!
==============================================================================
今天把信貼在板上,我要說的是
一、我不怕你公開評論我的工作能力,只要你說的是事實。
二、業務我有主管跟同事會指點我,輪不到你多嘴。
三、八、九年的資歷?你不表現出來誰會知道,考警大有加分嗎?
等你真的當了警消做了八、九年再來說嘴吧。
四、不用寄帖子給我,我應該沒空去。
當初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是想不透一行推文竟能得到這麼
豐富的回應,就像包龍星沒想到會被一個小孩子吐了滿臉的口水一樣。其實我覺得這封信
也沒有什麼誰對誰錯,只是情緒管理跟表達能力的問題罷了。
--
身為一位消防員,身上準備有搏擊手套來對付酒醉路倒是很合理的,
喀啷
正如我所說的,我是一位消防員,所以隨身帶著手指虎也很正常。
--
Tags:
消防
All Comments

By Zora
at 2009-06-15T07:25
at 2009-06-15T07:25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9-06-18T19:49
at 2009-06-18T19:49

By Quintina
at 2009-06-22T08:13
at 2009-06-22T08:13

By Frederica
at 2009-06-25T20:36
at 2009-06-25T20:36

By Robert
at 2009-06-29T09:00
at 2009-06-29T09:00

By Lauren
at 2009-07-02T21:23
at 2009-07-02T21:23

By Tracy
at 2009-07-06T09:47
at 2009-07-06T09:47

By Kristin
at 2009-07-09T22:11
at 2009-07-09T22:11

By Linda
at 2009-07-13T10:34
at 2009-07-13T10:34

By Jacob
at 2009-07-16T22:58
at 2009-07-16T22:58

By Damian
at 2009-07-20T11:21
at 2009-07-20T11:21

By Odelette
at 2009-07-23T23:45
at 2009-07-23T23:45

By Gary
at 2009-07-27T12:09
at 2009-07-27T12:09
Related Posts
有人跟我們fireman搶工作!?

By Joseph
at 2009-06-11T18:41
at 2009-06-11T18:41
給他給他點厲害

By Hedda
at 2009-06-11T01:17
at 2009-06-11T01:17
馬桶有蛇 消防隊整座搬回

By Ingrid
at 2009-06-10T11:41
at 2009-06-10T11:41
要考警專正28期的照過來

By Susan
at 2009-06-10T02:38
at 2009-06-10T02:38
6月26報名警專消防問題

By Tristan Cohan
at 2009-06-10T00:31
at 2009-06-10T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