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報價低於底價70%案件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本機關有ㄧ財物採購案件,4家廠商投標,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70%,其餘3家均
未進入底價,因最低標廠商已提書面說明且顯不合理,故本機關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目前本機關監辦人員見解是,因其餘4家廠商均未進入底價,故本案應廢標重新辦理招標

但我爬文及詢問其他採購人員結果,也有以下2種辦理方式:

1.洽次低標廠商優先議價
2.同時洽3家廠商辦理比價

請問大家的作法是?有沒有相關法條或工程會函示可以拿來作為跟長官解釋的依據?

另外想請教,限期請低8廠商提出書面說明,
大家會開標當天直接寫在開標紀錄上,當作已書面通知廠商了,還是會另外正式發函給廠
商呢?

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

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7-10-22
58條未達80%
Sandy avatarSandy2017-10-26
請廠商說明阿,看合不合理~~
Sandy avatarSandy2017-10-28
阿,我的問題是我們已經依據58條執行程序,請最低標廠商
提說明,因為不合理所以無法決標給他。但卡在其他廠商報
價均未進入底價,應該要廢標、請次低標優減或所有其他廠
商比減,這部分58條沒有寫的很清楚
John avatarJohn2017-11-01
先謝謝樓上兩位的回覆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11-05
看看投標須知,最低標這部份有說明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17-11-07
m大,投標須知沒有特別說明,本案問題已經在另一篇O大的
回覆找到解答了,感謝
Sarah avatarSarah2017-11-07
請廠商說明阿,看合不合理~~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1-08
廢標比較有保障些...只是你得重新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