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延長服務年限 - 人資Anthony · 2016-05-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公司舉辦旅遊,除了給假,還將近每人十萬元的費用全額補助 可是卻要簽延長服務一年 一般都是補助訓練費用會要延長服務 這種旅遊補助賣身契能成嗎? -- 人資All CommentsJessica2016-05-12你可以不要去,就不用簽署了Dinah2016-05-1710萬簽1年....我家1萬就要簽半年了,所以我選擇不去....Poppy2016-05-21如果公司各方面都還不錯,簽下去要何不妥呢?表示公司願意給員工不錯的福利Daniel2016-05-24想討論的不是要不要去,而是這樣的契約能不能成案?Ivy2016-05-27畢竟勞基法15條之1也生效了George2016-05-28第一項第一款明確是培訓條款,第二款就看怎麼運用Lucy2016-05-31翻一些判例,都在簽約金或培訓,還沒翻到有關旅遊的這種Hedda2016-06-01從投資員工以換取服務年限的精神來看還算合理吧Victoria2016-06-0315條之1很模糊 就要看法官認為10萬元換1年是否合理了Yuri2016-06-07至於是否為了什麼"賣身"根本不是重點 搞錯方向了Anonymous2016-06-09重點是公司要求你賣身的時候 是否有提供合理之補償Wallis2016-06-1115-1雖是新修,但在此之前法院就已經不少判例對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外,重要的是是否合理Zora2016-06-14可能翻得還不夠多,如有翻到請不吝告知Edith2016-06-16這條法不是用負面表列來描述 那是否合理就是看法官心證Jessica2016-06-16過去有沒有判例我想不是很重要 符合比例原則才是重點Robert2016-06-18如果貴公司沒有收懲罰性違約金只要求返還當時的旅費那被判定合理的機會就更高了Related Posts關於人資面試中華人資管理協會-薪資結算作業管理師公司限制上下班刷卡時間,是否可能違法?補上班時間可否調整?中租迪和總經理-侯明欽公益講座(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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