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服務年限 - 人資

Table of Contents

公司舉辦旅遊,除了給假,還將近每人十萬元的費用全額補助
可是卻要簽延長服務一年

一般都是補助訓練費用會要延長服務
這種旅遊補助賣身契能成嗎?

--

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5-12
你可以不要去,就不用簽署了
Dinah avatarDinah2016-05-17
10萬簽1年....我家1萬就要簽半年了,所以我選擇不去....
Poppy avatarPoppy2016-05-21
如果公司各方面都還不錯,簽下去要何不妥呢?表示公司願
意給員工不錯的福利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5-24
想討論的不是要不要去,而是這樣的契約能不能成案?
Ivy avatarIvy2016-05-27
畢竟勞基法15條之1也生效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5-28
第一項第一款明確是培訓條款,第二款就看怎麼運用
Lucy avatarLucy2016-05-31
翻一些判例,都在簽約金或培訓,還沒翻到有關旅遊的這種
Hedda avatarHedda2016-06-01
從投資員工以換取服務年限的精神來看還算合理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6-03
15條之1很模糊 就要看法官認為10萬元換1年是否合理了
Yuri avatarYuri2016-06-07
至於是否為了什麼"賣身"根本不是重點 搞錯方向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6-09
重點是公司要求你賣身的時候 是否有提供合理之補償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6-11
15-1雖是新修,但在此之前法院就已經不少判例
對價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外,重要的是是否合理
Zora avatarZora2016-06-14
可能翻得還不夠多,如有翻到請不吝告知
Edith avatarEdith2016-06-16
這條法不是用負面表列來描述 那是否合理就是看法官心證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6-16
過去有沒有判例我想不是很重要 符合比例原則才是重點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18
如果貴公司沒有收懲罰性違約金只要求返還當時的旅費
那被判定合理的機會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