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覺得分離課稅那題的答案很詭異
之前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申請釋疑,沒想到還真的成功了
以下就把金研院的回覆複製貼上給大家參考啦
中間那一大段落落長的應考人疑義我就自動省略了
===============================分隔線===============================
題目:
33.下列金融工具之利息所得,何者非採分離課稅?
【1】政府公債 【2】可轉讓定期存單 【3】商業本票 【4】國庫券
正確答案:【1】
回覆要點:
一、 依所得稅法14條、14-1條規定,政府公債、可轉定期存單、商業本票、
國庫券之利息所得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採分離課稅,扣繳稅率為10%。
二、 本題無正確解答,建議一律給分。
--
之前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申請釋疑,沒想到還真的成功了
以下就把金研院的回覆複製貼上給大家參考啦
中間那一大段落落長的應考人疑義我就自動省略了
===============================分隔線===============================
題目:
33.下列金融工具之利息所得,何者非採分離課稅?
【1】政府公債 【2】可轉讓定期存單 【3】商業本票 【4】國庫券
正確答案:【1】
回覆要點:
一、 依所得稅法14條、14-1條規定,政府公債、可轉定期存單、商業本票、
國庫券之利息所得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採分離課稅,扣繳稅率為10%。
二、 本題無正確解答,建議一律給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