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設立法律系所淘汰機制比較實際吧
現在法律系所多到不像話
問題是國家有需要這麼多法律的人才嗎
是個疑問....
※ 引述《asasadad (mio)》之銘言:
: 每當有人提到什麼淘汰機制,或退場機制
: 第一個要問的問題就是誰淘汰誰
: 例如
: 利委名嘴黨中央淘汰法官
: 法務部淘汰律師
: 第二個要做的功課
: 就是把淘汰全選替換為控制
: 或換句話說,改被動語句,誰要聽誰話,不然就會被淘汰
: 這樣問題就清楚,對焦了嘛
: 律師當然要有一定的規矩
: 但是誰來定規矩
: 誰來執行規矩
: 誰來決定律師的供給
: 法務部或考試院的官員credit就比較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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