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公會事也該下一個結論了,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
一、之前遞交連署書的同仁,如果改變心意,可以撤回
二、希望一個月內有新連署同仁,加上之前連署之總額必須超過30位法定門檻
三、希望有領頭人(本人已無在職身分沒辦法當)
連署書寄件地址:
義修法律事務所
蕭嘉豪律師
[email protected]
北市大安羅斯福路三段125號3樓之6
PS:
一、未曾參與連署同仁,請以電子郵件信箱為主要聯繫方式;
已經參與連署應該都有收過我寄的簡訊,亦可直接打我電話。
二、後續召開各種會議會在我事務所內,
上開地址在羅斯福路【土地銀行】樓上,距離台電大樓站約200公尺內
但如果有人可借到更大的會議室亦可到該地址
三、如果到110/04/30無法完成法定門檻,則本案取消;
我會逐一打給上次跟這次連署人,並詢問是否取回連署書或由我銷毀。
以上說明~
※ 引述《WindT (呼呼)》之銘言:
: 我是負責蒐集連署書的律師,後續也會負責籌組程序
: 推文很矛盾的是
: 1.要求公布發起人資料
: 2.機關很人治→會清算
: ---
: 關於清算部分,就是透過律師為一道門、一個保密的方式
: 各發起人不會掌握到其他人的資料
: 所以連臥底(反串的假發起人)都不可能知道別人資料,就是要避免清算
: PS:不過後面有兩個必備會議需發起人出席,
: 這部分發起人自行評估是否與其他發起人交換個人資料
: ---
: 我在一月底就第一批(十位)發起人,以手機短訊回覆了收到聯署書
: 以及我的姓名、電話、信箱等資料,以方便連署人與我聯繫
: 另外五位尚未回覆。
: 如果連署人有需要我服務、說明的地方歡迎找我
: ---
: 最後,收到連署書其實是滿滿的感動
: 我自己也公職數年後轉律師
: 總是有些人會質疑別人的動機
: 或者是擋在別人前面
: 不過,即便在黑暗中,總是有熱情來促成的人
: 再次感謝這幾位參與連署的同仁
: ※ 引述《ftps3110 (1000307)》之銘言:
: : 距離第一次徵求連署書大概三個月左右,目前連署人數約15人左右,而法定最低門檻是30人,待更多人的加入
: : 為了讓更多人願意加入連署,我們做了一個網站,網址如下:
: : https://hackmd.io/s/SJ9CzCl_E
: : 日後以這個網站為準,裡面的表單跟之前所提供的是一樣的,所以之前連署人的連署書仍是有效的
: : 有版友提到工會成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是什麼?而工會要追求的應該是多數人所想爭取的權益,而無法由少數人來決定,應由第一次召開的會員大會來共同決定,視多數人的意見而定
: : 謝謝各位願意連署的人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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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前遞交連署書的同仁,如果改變心意,可以撤回
二、希望一個月內有新連署同仁,加上之前連署之總額必須超過30位法定門檻
三、希望有領頭人(本人已無在職身分沒辦法當)
連署書寄件地址:
義修法律事務所
蕭嘉豪律師
[email protected]
北市大安羅斯福路三段125號3樓之6
PS:
一、未曾參與連署同仁,請以電子郵件信箱為主要聯繫方式;
已經參與連署應該都有收過我寄的簡訊,亦可直接打我電話。
二、後續召開各種會議會在我事務所內,
上開地址在羅斯福路【土地銀行】樓上,距離台電大樓站約200公尺內
但如果有人可借到更大的會議室亦可到該地址
三、如果到110/04/30無法完成法定門檻,則本案取消;
我會逐一打給上次跟這次連署人,並詢問是否取回連署書或由我銷毀。
以上說明~
※ 引述《WindT (呼呼)》之銘言:
: 我是負責蒐集連署書的律師,後續也會負責籌組程序
: 推文很矛盾的是
: 1.要求公布發起人資料
: 2.機關很人治→會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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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清算部分,就是透過律師為一道門、一個保密的方式
: 各發起人不會掌握到其他人的資料
: 所以連臥底(反串的假發起人)都不可能知道別人資料,就是要避免清算
: PS:不過後面有兩個必備會議需發起人出席,
: 這部分發起人自行評估是否與其他發起人交換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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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月底就第一批(十位)發起人,以手機短訊回覆了收到聯署書
: 以及我的姓名、電話、信箱等資料,以方便連署人與我聯繫
: 另外五位尚未回覆。
: 如果連署人有需要我服務、說明的地方歡迎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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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收到連署書其實是滿滿的感動
: 我自己也公職數年後轉律師
: 總是有些人會質疑別人的動機
: 或者是擋在別人前面
: 不過,即便在黑暗中,總是有熱情來促成的人
: 再次感謝這幾位參與連署的同仁
: ※ 引述《ftps3110 (1000307)》之銘言:
: : 距離第一次徵求連署書大概三個月左右,目前連署人數約15人左右,而法定最低門檻是30人,待更多人的加入
: : 為了讓更多人願意加入連署,我們做了一個網站,網址如下:
: : https://hackmd.io/s/SJ9CzCl_E
: : 日後以這個網站為準,裡面的表單跟之前所提供的是一樣的,所以之前連署人的連署書仍是有效的
: : 有版友提到工會成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是什麼?而工會要追求的應該是多數人所想爭取的權益,而無法由少數人來決定,應由第一次召開的會員大會來共同決定,視多數人的意見而定
: : 謝謝各位願意連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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