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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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954408

[新聞] 快訊/警政署祭重懲!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
慘遭兩大過免職

桃園機場航警陳以倫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後,應要求替補習班撰寫推薦文,內容自爆
畢業7年來每天都在打混摸魚,不僅從未受理任何案件,且還能第一批施打AZ疫苗,引發
各界撻伐。警政署稍早發布聲明,考量陳以倫行為嚴重影響警譽,且連續6年考績乙等,
將陳以倫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且陳的主管也被連帶追究行政責任。

警政署表示,陳以倫撰寫炫耀、浮誇與工作事實不符的不當言論,經補習班刊登於社群網
站一案。經查陳員自2014年畢業後分發航空警察局服務,迄2019年,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
等,歷任幹部均考核評語不佳,工作不力。而陳員撰寫炫耀、浮誇不當言論,雖屬個人行
為,但對於航空警察局全體同仁每日兢兢業業維護國境安全,其浮誇不當言論,己打擊基
層士氣,破壞內部團結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嚴重傷害警察形象。

航空警察局原擬議陳員記過一次,調整其他工作單位,再經該局考績委員會核議後,予以
陳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警察大學亦於今早上午10時30分召開審查會撤銷其入學資格。

至於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蘇茂智記過一次,調整內勤
航空保安科長;隊長吳金龍記過二次改調內勤警務正。

警政署表示,除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宣導外,並要求各級主官(管)對所屬同仁應嚴管勤
教,尤其發現工作、生活散漫,嚴重影響警譽,不適任現職者,應斷然淘汰,爾後若未落
實考核再發生類似案件,將從重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心得
警察機關都嘛這樣,出事了就先切割,
後來再調去更像退休單位的地方,
領警勤加給做一般行政、技術的人太多了,
有爽的也有操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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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6-20
叭叭 觀感不佳
Elma avatarElma2021-06-23
到局考績委員會,流程應該沒跑完還要看後續囉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6-25
警官性侵警大女實習生免職了嗎
Jacob avatarJacob2021-06-26
六年乙就要二大過免職的話,平常忙的半死也拿乙的菜鳥
,不就更慘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7-01
所以被記過免職的原因是po文,還是連六乙呢?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7-03
連六乙不是考績法的免職事由吧;後續復審、行政訴訟有的跑
Linda avatarLinda2021-07-04
就算警政署硬記二大過,到公保會就被打腫臉了。完全不符
比例原則,之前署長愛將還酒後駕車、中崙派出所違法刪除
紀錄,都沒二大過了。
Necoo avatarNecoo2021-07-07
出新聞給不懂的看
Donna avatarDonna2021-07-10
沒背景的還會拿乙,我以前的同仁上班時看書,主管還支
持這位上進同仁,所以沒承辦什麼業務,還能獲獎跟拿甲。
但下場是過太爽考了好幾年還沒考上XD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7-11
該員定會提救濟申復,另如所述事實、縱有影響了局譽,也是制
度問題,免職處分太重,不符比例原則,覺得最後會重新核處;且
警大撤銷真的依法?(要挺得住考驗)
Ula avatarUla2021-07-15
混七年的份要在行政訴訟一次還完了嗎ww
Kama avatarKama2021-07-16
另以6年乙等為由免職也不對,記得要連二年吃大丙?
Kama avatarKama2021-07-21
警大的撤銷複試資格,只要當事人違反品操受記過處分就成
就了啦w
Necoo avatarNecoo2021-07-22
20樓大大受教、長知識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07-24
警大撤銷資格這部分沒問題,報名簡章明文清清楚楚,
甚至規範到在校期間都適用。兩大過免職,這就看個人
要不要從實務上獲取救濟實戰經驗,另一部分是時間成
本的考量。但是通常警專警大體系出來的都會乖乖吞下
去,也許跟在學時教(ㄒㄧˇ)育(ㄋㄠˇ)有關?特
考班的87%一定提救濟跟他拚,工作都沒了我還怕你。最
好的實例是釋字760,心態層面大概是這樣。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7-27
整串看下來,隊長跟大隊長還比較倒楣,不能用的太乙真人
出包搞到自己被記過調職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7-30
當事人說自己法條都忘光,家親給他一個在行政訴訟想起來
的機會
Zanna avatarZanna2021-08-03
隊長不可憐,除非109年考績甲不是這位隊長給的。
Iris avatarIris2021-08-08
警大的處份沒問題,因為簡章都訂了。
但二大過免職就太超過了,完全不符比例原則,不用上法院
,光是考試院這邊就會把警政署臉打到腫。
Jack avatarJack2021-08-12
說的也是 比他可惡的人都沒免職了 他只是太過白目...
Hardy avatarHardy2021-08-14
如果單位敢核給他6乙1甲,其實等於認同他沒有打混摸魚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8-15
隊長、大隊長當然倒霉,哪時候主管連屬下的言論自由都
要去管了?
Eden avatarEden2021-08-19
看過很混的約聘僱、職代總是能比較早考上高普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8-22
進去遲早捅出大簍子 當然直接趕走
Puput avatarPuput2021-08-27
勞工說自己上班很爽也應該列入勞基法不經預告解僱事由
Lily avatarLily2021-08-28
國家栽培他那麼久這樣就免職太浪費了吧 可以調到新北
為民服務啊 嘻嘻
Freda avatarFreda2021-09-01
理由是浮誇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阿如果申訴後發現是事實勒
Una avatarUna2021-09-06
免職事由應該是嚴重影響警譽吧,為什麼大家在糾結連六
乙的事?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9-07
只有我覺得連六乙對他很過分嗎......
根本在欺負人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9-08
上班摸魚打混(他自述)連六乙有何過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9-13
行政訴訟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9-14
羨慕 爽單位就是不缺人
Steve avatarSteve2021-09-19
兩個月出一次國,這就保底的鴨。不然其他乖乖上班的要
???
Mason avatarMason2021-09-22
連六乙也是自找的,長官愛死這種人了,解決每年打考績
的煩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9-26
如果以發文炫混處以2大過免職似乎有點誇張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9-27
服務法1,5,7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9-27
郭冠英都告輸了......
Olga avatarOlga2021-09-28
過分?怎麼覺得他還樂在其中
Tom avatarTom2021-10-01
Kich 唉 也是...
Adele avatarAdele2021-10-04
原來是6乙獸 難怪過很爽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1-10-05
我連2乙了 完了 瑟瑟發抖中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10-06
警政署的想法很簡單啊,合法合理根本不重要,先處理與
論,後續你要復審也是你家的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0-10
大鼠連釋憲都輸過好幾次了,(自以為)警察國家先做再說
,沒在care法律基本原則的啦
Gary avatarGary2021-10-18
這個算損壞聲譽媽,在這人人喊打的時代 很容易被放大
鏡檢視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10-19
還要移付懲戒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10-23
說過退休生活不行?你各位常說自己水深火熱的我看也要小
心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0-24
我比較好奇考績法§12,III,(5)"致嚴重損害...聲譽"如何判定
Enid avatarEnid2021-10-25
這樣也不行 文字獄阿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10-26
個人是滿期待當事人去提復審,建立案例挑戰人事裁罰基準
Isla avatarIsla2021-10-28
這樣免職,我覺得蠻扯的
Emily avatarEmily2021-11-01
一堆裝病裝蠢的人低調爽爽過
Faithe avatarFaithe2021-11-05
對啊 裝病裝蠢老鳥更多 都不去檢討...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1-08
拿乙也被作攻擊免職的理由,考國營才是正解
Cara avatarCara2021-11-12
沒吃丙,如何客觀認定該員,打混摸魚
Eden avatarEden2021-11-14
很多人為了拿甲 假都不敢請 還要一直拍馬屁 但未必真的認
Joe avatarJoe2021-11-14
真做事情 有時覺得考績跟做人比較有關聯 會講話比較重要
Oscar avatarOscar2021-11-18
性侵的免職了嗎
Steve avatarSteve2021-11-22
儘管一堆智X還不是照拿甲
Leila avatarLeila2021-11-25
乙等在考績法描述是普普通通,六年乙作為理由有點牽強
Daniel avatarDaniel2021-11-30
新聞認證 全台灣的人都知道這一位取得乙五羊匡稱號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2-02
軍警跟其他系統不同,各有一套自己的玩法。從人事條
例再訂出獎懲標準,所以警察系統其實不是用公務人員
考績法來停職、免職的。而在這些規定裡面,「影響警
譽」這四個字有多厲害,相信待過警察體系的都很清楚
。要輕輕放下可以申誡交代,要重可以加上「嚴重」兩
個字就足以記你兩大過免你職,即使處分尚未確定也是
先停職,所以從頭到尾免職都跟鴨吃幾次沒關係。可能
是因為考上太高興,加上補習班來邀稿,平常就夠舒服
了,現在考上官校,想到畢業後有佔到缺就是官,一時
不小心爽到放飛自我,就老老實實的告解了。年輕人嘛
,可以理解的。只是平時人和這塊沒好好經營,所以別
人一發現破綻,當然檢舉啊,沒弄到你至少也能噁心噁
心你。不過可能檢舉人自己也沒想到會鬧這麼大,忽略
上了媒體之後,效果可能是十次方以上,於是就演變成
現在這局面,變成一個活生生的案例。還是那句話,舒
服要低調,外人不知道就沒事。
Jake avatarJake2021-12-04
這種人調到新北一樣有本事爽爽過,只是會累了同僚。
Kama avatarKama2021-12-06
講實話被免職,警界真的是...
Enid avatarEnid2021-12-10
大家以後別在PTT上打嘴砲了~~~小心影響到機關名譽歐 慘慘
Kyle avatarKyle2021-12-14
扯到爆
Ida avatarIda2021-12-15
新來的嗎,乙等也是一種獎勵,第二名好嗎
Hedda avatarHedda2021-12-17
補習班表示:
Zanna avatarZanna2021-12-18
郭冠英也是一次兩大過免職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2-23
雖然是真的過太爽,但免職的理由有點奇怪吧…
Ina avatarIna2021-12-26
瞎爆了 但航警就真的比較沒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12-29
說實在的,懲處明顯過當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21-12-29
如果這件成立,那酒駕的應該都要免職
這案殺雞敬猴,給內部人看,也給外面的看
Agnes avatarAgnes2022-01-02
郭冠英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1-02
講白點 這人過太爽還不低調一點?
Puput avatarPuput2022-01-06
雖然我覺得這人也是.. 但是有嚴重到這樣?
Yuri avatarYuri2022-01-10
說到酒駕,之前那個酒駕還被署長弄去當秘書還積極要給
他升官的,遠比打嘴炮更影響機關聲譽,請警政署也把署
長和酒駕的免職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01-11
好喔,白目嘴砲就可以開除,民間企業慣老闆感謝示範
Yedda avatarYedda2022-01-14
警界只要損害警譽想切割就把你開除,很沒保障,之前
聽說有一個人還在偵查中就被開除,最後結果也只是緩起
訴。
Necoo avatarNecoo2022-01-14
如果真的此人有問題,應該是發現當下就要處置,這次
顯然只是失言就找各種理由開除。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2-01-16
何況本件也沒有損害任何人或利益,警政署應該自己檢討
為何勞役如此不均,在航警局像他這樣的應該不是只有一
個。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1-19
今天路過航警終於肯收起他們的手機不滑了 會怕齁
Enid avatarEnid2022-01-20
反觀其他真正影響警譽的高官......
Delia avatarDelia2022-01-24
這主管看著底下的人不做事..就真的讓他不用做?也真是
厲害…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1-28
這挺奇怪的,能不按比例原則處理嗎
Puput avatarPuput2022-01-29
看了他的推薦文,感覺這兩大過有點矯枉過正了....
Agnes avatarAgnes2022-01-30
「嚴重傷害警察形象」只適用於基層,高階長官不適用,
警界果然也是個實施種姓制度的地方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2-02-03
蠻支持公務員要有汰除機制 是真的越來越嚴格了
Puput avatarPuput2022-02-03
反正就是處分不服你去興訟 六乙就免職笑死人喔
Lucy avatarLucy2022-02-07
他去講幹話 也沒什麼具體維害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2-09
這處分等同承認公務體系的考績獎懲制度徒具形式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2-10
他混7年(聽說去年拿甲),被免職只因為自爆
John avatarJohn2022-02-10
要不是他自爆,他混這7年,根本無任何辦法能汰除他
Ula avatarUla2022-02-13
搞不好他在機關裡面還算優秀的
Edwina avatarEdwina2022-02-16
自爆很混,剛好拿來當免職的證據啊!傻了嗎 法官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2-20
「很混」是法律用詞嗎?或能當作如同犯罪一般的證據?
至少得查證他差勤或是否延宕公務造成損害等等。這就像
有人自爆很色,難道就要被抓去關?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02-23
以他自爆文來看,充其量是自認過太爽,頂多是爽的令人
討厭(或好想去那單位),對比因「犯罪」而影響警譽的
案例,這免職處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2-02-24
如果他自爆「很認真」那應該要記大功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2-03-01
連六乙 那我不也早該被免職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