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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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
不得與本法牴觸。」

即便警察人員有另一套人事法規,但是警察人事法規仍必須在「公務人員任用法」範疇下
運作。所以這位被開除的航警可以從「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認知向量,去跟任用機關申訴


對於「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我想到的解讀方向是:任用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任用沒有做
到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所以任用機
關接到航警申訴後,任用機關必須反過來申論對航警盡力做到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
之旨的相關事證。

我還不曾遇過基層主管,能夠評析盤點出他管轄主管業務與承辦人員之間的專才、專業、
適才、適所的論證。一個單位的人就像河川的流水,都只是過客,過客不會花那麼多的心
力在這些無關緊要事情的評析盤點。比較多主管都是在任內求一個亮眼的表現,然後升官
往自己人生的下一關前進。平常走在路上,有人會只踩特定顏色的地磚嗎?

對於法規的理解,看到身邊滿多人都忽略法規前面幾條預設的邊界條件(我自己後來也都
這樣跟著糊塗)。把法規當做一個對「事實PDE方程式」預加上邊界條件而簡化的「事實
ODE方程式」,當邊界條件跑掉時候,還把參數帶入ODE方程式跑結果,跑出來的永遠是與
事實偏離的結果!

任用機關對於「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這個邊界條件怎麼說明才能擋掉這位被
開除航警的申訴?行政程序法第9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
之情形,一律注意。」這是歐威爾「雙想」概念的實務運用阿!讀小說就已經很燒惱了!
還要實務運用,是要逼死誰?

最後,我覺得公務人員最重要的就是政治正確的說話。對於白目的航警應該把他開除!航
警的發言對整個公務界「進步思想」的發展一大阻礙!

以下示範政治正確的說話:
對於航空業人員3+11的邊境防疫管制政策「絕對不是」造成今天疫情擴散的防疫破口。衛
生主管機關「絕對沒有」為了協助炒作國產疫苗的商業利益,而濫用行政權力阻擋外國疫
苗進口輸入。衛生主管機關絕對是本著對國人身體健康的最大利益,盡全力履行對全體國
民提供健康照護之責任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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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21-06-21
對警政署而言,一個小員警的處分根本不重要,開除他是止
血,後續官司怎麼打贏或輸其實也不重要,就算要復職,也是
派到地方分局派出所去操好操滿。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6-23
推這篇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6-27
明天來黨部報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6-29
寫申論這篇我猜0分
Lucy avatarLucy2021-07-02
免職處分: 對外,至少讓人民覺得有嚴懲
Andy avatarAndy2021-07-04
對內,讓同仁知道不要隨便外洩
Ida avatarIda2021-07-08
行政訴訟打贏又怎樣?人黑掉了,在警界也撐不久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7-09
行政訴訟打贏 警政署一個派令下來去外島 去不去?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7-13
臉皮夠厚就活的下去
Cara avatarCara2021-07-15
沒錯 高招 身在福中不知福
Susan avatarSusan2021-07-18
不爽去曠職四天也是掰掰 去了就是被玩死
高層想要玩死基層機會多的是 尤其又是警界
Liam avatarLiam2021-07-20
聰明如他應該是摸摸鼻子走人 繼續考其他的吧 反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7-21
被免職處份又不是終身不得任用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7-23
他國英蠻強的感覺適合考初等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7-27
那個續留長髮員警被餵餅,後續,大法官解釋……
Iris avatarIris2021-07-28
郭冠英當初馬英九說的多猛,結果還不是讓他回任省府退休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8-02
國賠應該也要有懲罰性損害賠償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06
他自己都承認自己沒工作白領薪水 然後有一堆人挺他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8-07
難怪公務員會被說是最爽的工作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8-12
我看勞工說工作多爽時一堆勞工表示羨慕耶,放話的也沒被開
除,嘖嘖勞工素質真是低落
Agnes avatarAgnes2021-08-17
f大記得推文回來 我的心眼很小 很會記恨的
Kyle avatarKyle2021-08-21
軍警這種實質上真的獨立的體系,真的不要把他與一般
文官體系相提並論。要免職一般文官,實務上真的很不
濟OK啊,你怎麼來就怎麼照程序走,看是你先停職不用
領薪水,全心全意在家研究,出庭要怎麼主張怎麼抗辯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22
容易,所有程序都要做到滴水不漏,不然很容易被翻盤
。警察,一天記你一支申誡,先連續17天,事由還不會
重複,第18就看你接下來聽不聽話了。每支申誡就去救
快,還是救濟成功一支一支撤銷快,OKder。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8-26
哇靠,有人真的很會像警政署一樣過度解釋,大家是對於
警政署這種動作不以為然,哪時候變成挺這咖了啊
Poppy avatarPoppy2021-08-27
警界真的有自己的玩法,即使行政訴訟贏了恢復原職
Puput avatarPuput2021-08-28
後續要搞到你離職並不難
Jacky avatarJacky2021-09-02
用法律來思考 就比例原則跟判斷餘地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9-03
但這法律問題根本不是重點
Una avatarUna2021-09-07
這人行政訴訟打贏 復職後一定去派出所啦
George avatarGeorge2021-09-12
當派出所員警 很多地方可以刁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9-14
這種專業單位一堆同仁想去
Poppy avatarPoppy2021-09-18
多出一個缺 應該令不少同仁開心吧
Necoo avatarNecoo2021-09-23
.
Mason avatarMason2021-09-24
支持開除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9-27
顆顆 就這廝還有人要護航 難怪公務員名聲差
Puput avatarPuput2021-10-02
又喜歡說公務員沒有退場機制 今天來啦 結果?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1-10-05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人在公門爽也不要說出來,這不是
大家都知道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