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老闆叫我跟國稅局報案件一起承辦?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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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老闆指示 要我發個函跟國稅局說~

"以後案件都是兩人共同承辦(不知是否該定義成合夥)?"

目的是要-->年度繳稅的時候

例如本來1人超過10件才會採第2級的稅率

現在2人就一起算超過20件 才是第2級的稅率



以上是老闆的指示

但因為之前(多年前)都是老闆的老婆處理(所以老闆自己也不知道細節怎麼辦)



現在交代我去處理(老婆去哪裡了不要問...)

我如此一個菜鳥中的菜鳥 到底怎麼報稅都還不是很了解(律訓好像沒教)

請問~~~

要達成老闆的意思 是我們聯名發個函跟國稅局說就好了嗎??




因為我問國稅局的小姐

他好像要我附"合夥契約.稅籍資料.律師證書.身分證等"~~到櫃台辦

還傳真"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叫我填

但老闆一直跟我強調沒那麼複雜




Q______________Q 老闆到底是甚麼意思?我好怕弄錯喔~~

老闆今天又再催我了

有道長可以教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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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4-01-18
共同承辦為什麼要跟國稅局申報...委任狀上面有你的名字就會
被國稅局課稅了阿...受僱律師通常不是反而要跟國稅局陳報說
Cara avatarCara2014-01-18
我只是單純辦案錢都老闆收...免得產生你自己的執行業務所得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1-19
老闆的意思是說一件案子掛兩人共同辦..扣稅各一半。?上面
Belly avatarBelly2014-01-19
道長的意思是兩人共同承辦卻各課稅一次?那不是剝兩次皮嗎
Iris avatarIris2014-01-20
有這樣的嗎?是核定還是設帳?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1-20
老闆的意思是不報我受僱,就兩個人案子合併算,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1-21
然後跟國稅局發函(?)這樣兩個人的案件都算合辦,他報稅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1-21
的案件量就是用兩個人來算累進稅率比一個人的數量較優惠?
Gary avatarGary2014-01-22
好像夫妻合併執業有聽過這樣報法....
Jack avatarJack2014-01-23
這樣子還有健保補充費的問題吧?
Freda avatarFreda2014-01-23
假合夥被檢舉,老闆違反稅捐稽徵法會起訴,員工會罰鍰。
Tracy avatarTracy2014-01-24
聽起來可能是對外虛偽申報為合夥人,當作老闆分擔所得
稅的人頭,但實際上並沒有共同分配盈餘的合夥事實。
Una avatarUna2014-01-24
這樣會不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呀?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1-25
除了潛在的刑事、行政責任外,一旦事務所發生執業責任
還有對外負擔損害賠償連帶責任的問題。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1-25
請問一下 檢舉將金多少?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