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檢轉律師 竟「無法」取消資格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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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1048
自由時報

惡檢轉律師 竟「無法」取消資格

2017-01-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陳正達是身為檢察官卻包庇走私的第一人,已被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撤職,現轉任律師。

非任律師時犯案 公會將推動修法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施秉慧律師指出,陳擔任檢察官時期犯案,而非任職律師時期
,無法取消他的律師資格,律師公會為避免類似毒瘤再毒害司法,將推動修改律師法。


備註:惡檢栽槍包庇走私 陳正達被判7年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1047
陳正達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51歲,目前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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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7-01-14
陳有被判刑嗎?任律師時被判刑也可以拔牌。
Megan avatarMegan2017-01-14
後面更審有的樣子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1-14
前幾天剛確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14
那可以拔牌呀…@@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1-15
之前有個改名換姓潛逃被抓的,假釋出來還在教書,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資格?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1-15
李知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