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草案 - 考績
By Wallis
at 2010-03-05T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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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cll (垃圾關中滾蛋!!)》之銘言:
: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及第12條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217850.pdf&folder=law_draft
: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392519.pdf&folder=law_draft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217743.pdf&folder=law_draft
: 陞遷法:圖利少數有背景人士 假借優等名義迅速上位 搞個甲特復辟還不夠
: 現在又來打壓沒後台之基層
: 任用法:升官等更難
: 薦升簡條件: 1.現任薦9主管
: 2.任薦9主管年終考績最近三年甲以上
: 3.晉序至薦9本俸最高俸級
: 4.任薦9滿三年
: 5.薦升簡升官等訓
: 委升薦條件: 1.任委5年終考績最近三年甲以上
: 2.晉序至委5本俸最高俸級
: 3.任委5滿三年
: 4.委升薦升官等訓
: 委升薦上去的最高只到薦7 有碩士 薦7連五年甲可到薦8
: (原本 甲甲甲甲乙 甲甲甲乙甲 甲甲乙甲甲 甲乙甲甲甲 乙甲甲甲甲 都能升到8
: 現在一定要甲甲甲甲甲 要是甲甲甲甲乙 那就得再連續重拿5甲....e04)
: 薦升簡的話 以後沒當過主管不要想了 當主管也要連三甲才行
: 要是升官等考的限制一樣跟著變嚴 那根本把這門關得超小
: 如果升官等考沒跟著變嚴 那應該去考薦升簡人會爆增
: 高考一級還要直接取得簡10的資格勒....e04
: 考績法:優等領1.5個月考績
: 乙等的話已到本俸最高級或年功俸時 不予晉級 次年仍乙 再繼續晉級
: (等於被拖一年就是 會在某俸級呆2年)
: 吃丙的話 第1次留原俸級 第2次降1級 第3次走人
: 優<5% 甲以上<65% 丙>3% 尾數均刪除
: 簡薦委任各官等甲以上<75% 主管甲以上<85%
: (專門委員 還有黑掉的科長會被抓出來當替死鬼輪乙)
: 人事 主計 政風自己系統內單獨算比例
: 司法官優<5% 甲以上<85%
: 警察 關務 醫事 派用人員也適用這些比例
: ^^^^^^^^^^^^^^^^^^^^^^^^^^^^^^^^^^^^^
我想請教一下 那交通事業人員呢?
我記得交通事業人員打年終考成是用"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而不是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假如真也適用,那公路工會跟鐵路工會應該會抗爭吧...(鐵路工會蠻強勢的)
假如不適用,那我真想躲在這個保護傘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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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及第12條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217850.pdf&folder=law_draft
: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392519.pdf&folder=law_draft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修正草案
: http://www.mocs.gov.tw/get_file.aspx?file_name=20103217743.pdf&folder=law_draft
: 陞遷法:圖利少數有背景人士 假借優等名義迅速上位 搞個甲特復辟還不夠
: 現在又來打壓沒後台之基層
: 任用法:升官等更難
: 薦升簡條件: 1.現任薦9主管
: 2.任薦9主管年終考績最近三年甲以上
: 3.晉序至薦9本俸最高俸級
: 4.任薦9滿三年
: 5.薦升簡升官等訓
: 委升薦條件: 1.任委5年終考績最近三年甲以上
: 2.晉序至委5本俸最高俸級
: 3.任委5滿三年
: 4.委升薦升官等訓
: 委升薦上去的最高只到薦7 有碩士 薦7連五年甲可到薦8
: (原本 甲甲甲甲乙 甲甲甲乙甲 甲甲乙甲甲 甲乙甲甲甲 乙甲甲甲甲 都能升到8
: 現在一定要甲甲甲甲甲 要是甲甲甲甲乙 那就得再連續重拿5甲....e04)
: 薦升簡的話 以後沒當過主管不要想了 當主管也要連三甲才行
: 要是升官等考的限制一樣跟著變嚴 那根本把這門關得超小
: 如果升官等考沒跟著變嚴 那應該去考薦升簡人會爆增
: 高考一級還要直接取得簡10的資格勒....e04
: 考績法:優等領1.5個月考績
: 乙等的話已到本俸最高級或年功俸時 不予晉級 次年仍乙 再繼續晉級
: (等於被拖一年就是 會在某俸級呆2年)
: 吃丙的話 第1次留原俸級 第2次降1級 第3次走人
: 優<5% 甲以上<65% 丙>3% 尾數均刪除
: 簡薦委任各官等甲以上<75% 主管甲以上<85%
: (專門委員 還有黑掉的科長會被抓出來當替死鬼輪乙)
: 人事 主計 政風自己系統內單獨算比例
: 司法官優<5% 甲以上<85%
: 警察 關務 醫事 派用人員也適用這些比例
: ^^^^^^^^^^^^^^^^^^^^^^^^^^^^^^^^^^^^^
我想請教一下 那交通事業人員呢?
我記得交通事業人員打年終考成是用"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而不是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假如真也適用,那公路工會跟鐵路工會應該會抗爭吧...(鐵路工會蠻強勢的)
假如不適用,那我真想躲在這個保護傘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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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10-03-06T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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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3-09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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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0-03-10T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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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0-03-10T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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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0-03-12T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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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10-03-16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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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10-03-16T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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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10-03-21T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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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is
at 2010-03-23T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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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10-03-05T21:15
at 2010-03-05T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