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報名選務人員,但單位主管不同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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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今年選務人員缺很大,有其他單位希望我們能支援,而我們單位有十幾個同仁都想報名,但我們單位主管不同意這麼多人去,最後只同意一個人去,主管說其他人想去自己去報名,不會給補假也不能請公假,要我們用自己的假去上講習課,說是這選務跟本單位業務不相關,所以不同意。
各位大大覺得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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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8-10-05
跟選務機關抗議說你自願跳火坑都被擋,明天黨部就打電話
來跟你們機關首長 好好溝通 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10-05
基本上,你們長官應該說,沒問題,代理自己找,業務記得回來
Zora avatarZora2018-10-06
加班做完,然後不能報加班,因為這是你們本來該做的
Madame avatarMadame2018-10-08
自行參加非機關薦派機關得視業務狀況是否准予補假 得得
得 很重要唸三次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0-09
主管不蓋章(即機關不薦派)還是可以報名
Dinah avatarDinah2018-10-10
公假無誤,欺負無知的,真是好笑!
Regina avatarRegina2018-10-10
主管說得蠻合理的吧,沒事那麼愛幫忙是表示自己單位很
閒嗎?
Bennie avatarBennie2018-10-11
自己報名就可以,順便反應一下主管不給公假
Isla avatarIsla2018-10-14
只是想賺點外快擋幹嘛,業務出包了照規定就是。無聊。
Annie avatarAnnie2018-10-17
合理,選務對各機關而言本來就非自身業務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10-18
很合理
Mason avatarMason2018-10-20
講習不去聽有什麼差,幹嘛找帶代理,嚇唬誰啊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0-22
說公假無誤的要不要先去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James avatarJames2018-10-22
沒有奉派參加 哪來的公假= =“
Oliver avatarOliver2018-10-24
基本上呢,照規矩來講,有拿錢的,是不得給補休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0-27
而樓上可能搞錯了,第4條可沒有機關準駁權歐...
看清楚條文內容
"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所以只要參加,就得給公假.....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10-31
但是呢...."講習"就可以不給假啦.....因為非必要
至於六日公假部分,就算給假,照規矩是沒補休的....
而要是選委會對於自薦人員還是給公假+補休
David avatarDavid2018-11-03
也應該要給公文
非奉派不歸機關責任,只是因為公假是保障執行公務權益
Susan avatarSusan2018-11-08
例如很不幸的,在前往的路上,被35T大卡車輾成三段
當場死亡,有公假就可以說是因公死亡
沒有公假,就是自己糊牛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1-09
回歸看法條,選務基本上機關原則上被要人時,得強制派員
Delia avatarDelia2018-11-10
總之,選前講習不一定屬於"該"給公假的範圍,就醬....
Rae avatarRae2018-11-13
剛前面沒寫很清楚,是四條一項四款,機關沒有准駁權
你要參加就給你公假,但沒補休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11-13
因為補休的條件,在於"公務員保障法"
Agatha avatarAgatha2018-11-13
第23條,經"機關指派"......
Cara avatarCara2018-11-17
85年6 月24日八十五局考字第19538號書函略以,行政院72
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所稱參加選務工作人
員,係指事先經服務機 關(學校)推薦或同意之人員;未經
學校推薦而逕行參與 選務工作及經政黨自行推薦參與選
務工作,如曾於事前 向服務機關(學校)報備有案者,得
依規定准予補假。
Linda avatarLinda2018-11-17
行政院所屬目前都是前開函釋處理 得自己唸三次
Olive avatarOlive2018-11-21
選委會網站QA也有哦! 首長不要給是可以的
Zora avatarZora2018-11-22
難怪徵不滿人
Donna avatarDonna2018-11-24
徵不滿人都是這樣來的
Olive avatarOlive2018-11-25
看情況吧.....這次徵不滿跟給不給假關聯不大
Damian avatarDamian2018-11-27
只是,既然老師不參加,就多派些公務員吧,反正沒限公教比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1-30
樓上不懂就不要裝懂 叫人法條看清楚前 自己是不是先該搞
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12-04
第四條第二款 不就再說機關的准駁權嗎?
Ula avatarUla2018-12-06
第四條第款的規定是你上班時讓你去投票 可以算公假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12-08
上面補正為 第四條第四款
Andy avatarAndy2018-12-11
不是你自己去當選務人員 機關就一定要給你公假
Jake avatarJake2018-12-15
樓上,把第四條所有項目都看過一遍,再來回答
Robert avatarRobert2018-12-19
請自己看一下..."把奉派" "機關核准" 算一算
其他的....再去思考 "給假的長度"
Tracy avatarTracy2018-12-23
你可以跟大家講,要是公務員自行參加選務工作
機關不准給公假,出了傷亡,你看機關怎樣被釘到死,ok ?
Carol avatarCarol2018-12-27
機關本來就對於假的長度可以喊....不然一項寫假的?
"實際需要" ok ?
公假又不一定要給你補休,
Zora avatarZora2018-12-30
那份函本身就沒寫死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1-01
樓上 不知道是誰才說 第4條可沒有機關準駁權歐
Zanna avatarZanna2019-01-03
現在才又改口 (大笑)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1-07
啊 我錯了 機關只有准駁權 沒有準駁權XDD
Hedy avatarHedy2019-01-09
"准駁" vs "給幾天" , "奉派" "機關同意" vs "沒有寫"
是有人國文不懂,還是法條接觸太少???
都不去思考條文為何會這樣寫???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1-13
單單是不是"奉派",就可以牽涉到事後給有無補假,
不懂這箇中道理,不是我的錯,是你不能體會條文奧妙之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1-18
照您那種想法,真要有救濟要做,也是被洗爽爽
到底看不看保障法?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1-22
想請問這10年內最多一次領過幾張選票?(想到這次多這
麼多張公投票,就覺得工作困難)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1-27
合理呀,但是今年是大缺人XD。一樓m大有講方法了,丟給
上面去(溝通)就好
Necoo avatarNecoo2019-01-27
參加選務講習核不核給公假 非機關薦派原則上都用請假
規則第4條第8款 有些機關會認與職務有相關 大部份是
Kumar avatarKumar2019-01-31
地方機關自已家或中央但業務有往來 "基於公誼"與職務
務有相關 對方選委函知當事人時 當事人可持此函向機關
Andy avatarAndy2019-02-04
批要不要給公假 但自行參加就是要看機關准不准
Iris avatarIris2019-02-08
這款與參加職務有關的考試有87% 機關有自行裁量解釋的
權力 跟機關爭這個沒必要也沒用的…
Jacob avatarJacob2019-02-09
一樓的作法是可以讓雙方高層溝通就變跟職務有關 其餘
Ethan avatarEthan2019-02-12
本機關超級肚爛有人參加選務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2-13
從來也不會記嘉獎,晃論功
Eden avatarEden2019-02-17
你幫忙對你單位跟同事有何好處?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2-20
我被強迫參加超慘
Ida avatarIda2019-02-24
選務機關缺很大但是本機關也可以不放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