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正式offer還能婉拒嗎?? - 離職
By Bethany
at 2013-03-10T13:53
at 2013-03-10T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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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覺得你已經找到你最理想的公司,不然還沒去上班繼續去面試也還好,
畢竟工作短則一年半載,長則五年十年,如果因為人資的施壓,隨便就放棄所有機會,
後來更理想的公司找你去面試,甚至錄取你,未來你在這公司過得不好時會覺得更不爽,
其實就算你去報到上班了,後來有更好的offer入手,就直接提離職對公司來說,其實也
沒什麼,當然對他們來說可能耗費的成本達數五萬十萬,但開公司的本來就要算進這個,
工作幾年下來,我覺得人資的一些做法往往是人才流動的元凶...
※ 引述《youthman (安安~住哪?我有這麼笨嗎?)》之銘言:
: ※ 引述《YunJonWei (楊宗緯)》之銘言:
: : ---------------
: : 口頭 Offer ------> 無任何意義。 商場上嘴巴講的都是假的。
: : 有證據的東西才是真的。
: : 紙本或電子Offer ------> 公司告知錄取你。
: : 但此時你並非該公司員工。
: : 資方可隨時不錄取你,你也可拒絕到該公司服務。
: : 紙本聲明, ------> 無意義。 違法。
: : 不得到其他
: : 公司面試或工作。
: : 報到 ------> 本身無意義。並非有進該公司大門,就算該公司員工。
: : 有可能報到了,但不算該公司員工。
: : ------------------------------------
: : 以上階段,"你都不是該公司員工",
: : 此種情形,根本就沒有放棄會有甚麼法律責任的問題。
: : 以上情況,你隨時都可以去別家公司面試,一點都不會沒禮貌,因為你非該公司員工。
: : 就算有簽勞動契約好了。
: : 有更好的公司要用你,辦離職就好,有什麼好花感情在那愛公司的。
: : 就算某些公司規定,服務滿幾年內不得離職,否則賠償 XXX萬。
: : 算一算,你早就賺夠了(例如中華電信研究所、MTK、長榮海),
: : 有比這些公司更好的公司,你還會在意賠償那幾萬嗎?
: : 送他啦。
: : 結論:
: : 沒有人能綁住你要去哪家公司,要去哪腳長在你身上。
: : 會被綁住的原因大多是能力不夠,而不是法律問題。 (研發替代役除外)
: 我不知道回文的大大是不是律師,抑或是勞委會人員,就我知道...
: 不論是紙本的offer或是電子檔email的offer只要發出去,就代表錄取,
: 此時,您可以決定接不接受(或者您可以在思考久一點的時間),
: 當您email回覆同意後,就等同錄取,似乎並非如您所說...
: 若大一點的公司,通常約額offer寄出後,部門是不允許在進人的,
: 除非原錄取人員不來,才可以在面試進人,所以我是建議各位求職的大大,
: 若您面試的大公司已經offer給您,並且您也已經「同意」要來,
: 我是建議您不要隨便放人鴿子,因為該部門已經不允允進人了,
: 而且...就我知道,進一個人所花費的成本(還找履歷、面試...等等)是不小的,
: 若因為放人家鴿子以後被整個集團永不錄用,是得不嘗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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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工作短則一年半載,長則五年十年,如果因為人資的施壓,隨便就放棄所有機會,
後來更理想的公司找你去面試,甚至錄取你,未來你在這公司過得不好時會覺得更不爽,
其實就算你去報到上班了,後來有更好的offer入手,就直接提離職對公司來說,其實也
沒什麼,當然對他們來說可能耗費的成本達數五萬十萬,但開公司的本來就要算進這個,
工作幾年下來,我覺得人資的一些做法往往是人才流動的元凶...
※ 引述《youthman (安安~住哪?我有這麼笨嗎?)》之銘言:
: ※ 引述《YunJonWei (楊宗緯)》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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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頭 Offer ------> 無任何意義。 商場上嘴巴講的都是假的。
: : 有證據的東西才是真的。
: : 紙本或電子Offer ------> 公司告知錄取你。
: : 但此時你並非該公司員工。
: : 資方可隨時不錄取你,你也可拒絕到該公司服務。
: : 紙本聲明, ------> 無意義。 違法。
: : 不得到其他
: : 公司面試或工作。
: : 報到 ------> 本身無意義。並非有進該公司大門,就算該公司員工。
: : 有可能報到了,但不算該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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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階段,"你都不是該公司員工",
: : 此種情形,根本就沒有放棄會有甚麼法律責任的問題。
: : 以上情況,你隨時都可以去別家公司面試,一點都不會沒禮貌,因為你非該公司員工。
: : 就算有簽勞動契約好了。
: : 有更好的公司要用你,辦離職就好,有什麼好花感情在那愛公司的。
: : 就算某些公司規定,服務滿幾年內不得離職,否則賠償 XXX萬。
: : 算一算,你早就賺夠了(例如中華電信研究所、MTK、長榮海),
: : 有比這些公司更好的公司,你還會在意賠償那幾萬嗎?
: : 送他啦。
: : 結論:
: : 沒有人能綁住你要去哪家公司,要去哪腳長在你身上。
: : 會被綁住的原因大多是能力不夠,而不是法律問題。 (研發替代役除外)
: 我不知道回文的大大是不是律師,抑或是勞委會人員,就我知道...
: 不論是紙本的offer或是電子檔email的offer只要發出去,就代表錄取,
: 此時,您可以決定接不接受(或者您可以在思考久一點的時間),
: 當您email回覆同意後,就等同錄取,似乎並非如您所說...
: 若大一點的公司,通常約額offer寄出後,部門是不允許在進人的,
: 除非原錄取人員不來,才可以在面試進人,所以我是建議各位求職的大大,
: 若您面試的大公司已經offer給您,並且您也已經「同意」要來,
: 我是建議您不要隨便放人鴿子,因為該部門已經不允允進人了,
: 而且...就我知道,進一個人所花費的成本(還找履歷、面試...等等)是不小的,
: 若因為放人家鴿子以後被整個集團永不錄用,是得不嘗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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