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名商調限制,一人一信投書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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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ID:Rebecca Yu Niu Niu

有關於指名商調限制,大家一人一信好嗎?
不須表態已經投書,但是真的要改變現狀,就要行動,就從投書開始!!!
建議把中間案例改成自己知道的案例。或是大家可以新增有條件不得拒絕的事項。然後去
行政院長信箱投書,這樣我所在單位就不是特例,不是特例才可能修法,修法才有可能改
變調不走、升遷被擋的狀況。
我登完這篇我就要去投書了。歡迎修改複製本文。
投書網址如下
https://eyemail.ey.gov.tw/WWW/MailToPremier.aspx
文字檔如下:
有關公務員商調需要原用機關同意之後,始得商調之,相關規定如下: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同年月28日以89局力字第 001613號函及銓敘部於民國89年1月13
日以89法二字第1836806號函: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各機關不得任用
其他機關現職人員。如有特殊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
二、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條規定:「本法第二十二條所稱『如有特殊需要時,得指名商調
之』。
以上指各機關職務出缺,如因業務需要,需任用其他機關人員時,應經該機關辦理甄審後
,詳細敘明擬調人員之職稱、姓名及擬任之職務,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
以上法規業已陳舊,現在高普考、地方特考有限制轉調規定,應於解除之後,讓公務員有
選擇工作單位自由,上開法規亦未能顧及公務員為家庭中一員,有其個人生涯規劃,影響
公務員權利,以下本人所知案例均發生在新竹市政府:
1.兩位區長薦任升簡任也歉難同意案例,最後均已當天 辭職非現職任用當天報到方式轉
任。
2.有結婚調至夫婿戶籍地不准過調、升遷8職等股長不准過調的真實案例。
3. 據所知市府各局處機關多位同仁,調職回鄉均有不准許之情形。
4.本人於面試8職等專員錄取,係為回鄉亦是升遷,本人亦有重大傷病證明,通車上班舟
車勞頓,向長官反映之後,仍是商調受阻,最終辭職。
公務員轉調單位,仍是為了中華民國政府服務,並非如私人企業轉職一般流失人才,且轉
調回鄉,公務員在家鄉工作,更能有認同感與歸屬感,為家鄉盡一份心力。然而公務人員
在商調過程卻被法條被限制,即使新單位同意任用,仍受限於霸王條款,使得失去選擇工
作之自由,依常理而言,留在原單位的公務員,還會為原單位付出心力嗎?
綜上所述,建議有條件修正公務人員商調「...需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相關
限制,原用機關於下列情形下,不得拒絕商調
1.調至本人或配偶之戶籍地,不得拒絕。
2.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本人或配偶之雙親有疾病待侍奉或休養情形,不得拒絕。
3.若為升遷者,不得拒絕。

#銓敘部部長信箱要留機關單位
#所以行政院院長信箱應該比較好吧
#除了按讚支持大家還要一起投起來


另留言有人建議到公共政策網路連署平台連署,惟先前連署人不足未能通過
http://join.gov.tw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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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lover:為什麼知道我叫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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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20-07-20
為什麼知道我叫小雅
Poppy avatarPoppy2020-07-21
推一個 擋商調的吃大便 酸王別來酸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07-25
樂觀其成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7-27
Leila avatarLeila2020-07-31
先猜m長官會說等你當長官就知道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8-02
同意4F講的
Gary avatarGary2020-08-06
支持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8-07
支持,也因之前那篇警察考績案,希望能推動修考績法
,主管、承辦考績分開打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8-08
支持
Carol avatarCarol2020-08-13
哈哈 m長官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8-15
您很有心 加油!!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08-17
支持
Susan avatarSusan2020-08-18
真的,擋什麼商調,人那麼多怕找不到??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08-20
推「m長官」,不小心還以爲是007系列的「M長官」
Dinah avatarDinah2020-08-24
支持 商調也是一種機關的淘汰方式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8-27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8-28
幫推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8-31
4.年終考績乙等以下者,不得拒絕
Doris avatarDoris2020-09-05
Andy avatarAndy2020-09-08
不是說公務員大家搶著當?還怕人跑掉沒人 可憐吶
Susan avatarSusan2020-09-13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9-17
Doris avatarDoris2020-09-17
推,不能擋就不會有這麼多惡質變態長官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9-21
Gary avatarGary2020-09-25
檔升遷商調的不得好死真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9-26

擋商調缺德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9-29
曾經被擋,沒有理由,只因那是首長的人事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0-02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0-06
4F XD
Ina avatarIna2020-10-08
不加個考績因素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0-13
考績可能要連續兩乙比較有可能
Tom avatarTom2020-10-14
我看到2017跟2018都有人提,2017未達附議門檻,2018則是被
回應說屬考試院職務,不在平台處理範圍內
Mason avatarMason2020-10-22
看來真的只能一人一信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0-24
行政丶立法丶司法丶考試丶監察丶媒體....都他們的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10-25
哭啦 人事行政總處不是行政院的逆
Olive avatarOlive2020-10-30
因為任用法的主管機關是銓敘部...
Hedy avatarHedy2020-11-03
支持
Kumar avatarKumar2020-11-08
哈哈哈 推
Erin avatarErin2020-11-09
擋商調都王八蛋、與上一個機關為了商調浪費一個月的
時間瞎耗,首長主管不時情緒勒索討厭死惹,不是綁幾年
的問題、是能否乾脆放人不糾纏阻擋的問題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1-11
支持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1-12
擺攤就好了,正常上下班,考績乙等輕鬆過
Jacky avatarJacky2020-11-15
中間長官只會分文,還永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