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屍焚骨爆弊案 五殯葬官員求重刑 - 公職
By Ina
at 2011-04-07T16:51
at 2011-04-07T16:51
Table of Contents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040700185.html
掘屍焚骨爆弊案 五殯葬官員求重刑
2011-04-07 中國時報 【陳俊雄、李忠憲、石文南、唐嘉邦/綜合報導】
台北市陽明山第一公墓、新北市五股區公墓爆出官員集體包庇弊案,由於業者公然
以瓦斯噴槍焚燒未腐爛骨骸,引人側目,才讓這宗弊案曝光。板橋地檢署六日依貪汙罪嫌
起訴新北市五股區公墓管理所長張庭旺、承辦人陳世彬、周秋月,北市府殯葬管理員司大
同、蘇信川等官員,並求處七年至五年六月不等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大陸籍王姓男子計畫將安葬在陽明山第一公墓的父親遺骨歸葬大陸,九十八年四月
間向北市殯葬管理處陽明山第一公墓服務處申請起掘遷葬,管理員司大同雖發現服務處無
權核發起掘證明,卻仍與「泰原墓園工程行」負責人鄭茂宏及其同居人陳家卿掛勾,任由
鄭、陳擅自將王父遺骨挖出,還在光天化日下於工寮旁空地,以瓦斯噴槍焚燒尚未完全腐
化的骨骸。
司大同雖獲悉鄭茂宏公然焚燒遺骨,卻未追究起掘違法之情,讓鄭、陳免受十三萬
至四十萬元罰鍰利益。鄭、陳事後以程序不符、但官員私下同意為由,向王姓男子索取三
千元「規費」;另鄭茂宏又轉向五股鄉公所申請不實起掘證明「漂白」,把葬在陽明山的
王某父親,偽造成葬在五股鄉的「私人墓地」。
檢方認為,張庭旺、陳世彬、周秋月、司大同及蘇信川身為墓地管理人員,長期縱
容殯葬業者任意起掘墓地,違法遷葬他處,甚至還任令業者以瓦斯噴槍燒烤先人骨骸,踐
踏善良風俗,惡性非輕且毫無悔悟之情,依貪汙罪將五名北市、新北市墓地管理官員起訴
。
其中新北市的張庭旺、陳世彬、周秋月三人遭求處七年重刑;北市殯葬管理人員司
大同、巡墓員蘇信川則遭求處五年六月徒刑。鄭茂宏、陳家卿代理民眾辦理墓地遷葬,卻
利用民眾不諳遷葬事宜,任意起掘墓地,亦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嫌起訴,並分求二
年、一年六月徒刑。
北市殯葬管理處代理處長楊薏霖指出,司大同將先調離殯葬公墓、納骨塔業務。未
來將全面建立GIS地理資訊系統,將墓基位置、公墓之邊界範圍,納入地籍圖,將整個
現況、經緯度透明化。
新北市五股區區長張當木指出,原五股鄉公墓所長張庭旺事發後已被調離原職,現
暫擔任區公所專員,靜待司法判決。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4060361&pType0=aSOC&pTypeSel=0
非法挖墓遷葬 涉案公務員遭訴
2011/04/06 23:17:04
(中央社記者麥育瑋新北市6日電)大陸籍王姓男子欲將父親遷葬回大陸,業者卻串聯主
管單位核發不實證明,案件經王男向監察院檢舉爆發。板橋地檢署偵辦後,依貪汙治罪條
例等,起訴涉案公務員、業者共7人。
根據起訴書,王男於民國98年前往台北市殯葬管理處陽明山第一公墓服務處辦理父親遷葬
事宜,辦完相關文件後,受服務處公墓管理員司姓男子介紹,以新台幣4萬元為代價,委
託鄭姓業者進行墓地起掘遷葬事宜。
事後司男調閱檔案,發現自己所屬服務處無權核發起掘証明,仍同意鄭姓業者與陳姓女子
起掘王男父親的墓地,並在一旁工地以瓦斯槍和炒菜鍋焚燒骨骸火化。
起訴書指出,事後王男起疑,要求給予起掘證明書,卻被陳女另外索求新台幣3000元作為
規費。最後王男拿到的證明書,是鄭姓業者私下拜託熟識的五股鄉公墓所陳姓承辦人,違
法填寫不實墓地地點為台北縣五股鄉「私人墓地」核發。
起訴書說,根據殯葬管理條例,民眾辦理墓地起掘申請時,不論墓地在台北市或新北市,
均需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至現場勘查,才可核發起掘證明。
根據起訴書,王男向監察院提出檢舉,事件才爆發出來,另有3件包庇非法遷葬事件也被
查出。
板檢偵辦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司姓男子以及五股鄉公墓所陳姓承辦人等5人,求處5年
6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鄭姓業者與陳姓女子利用一般民眾不熟悉遷葬事宜,訛詐錢財,依偽造文書等罪求
處鄭男有期徒刑2年;陳女則另涉詐欺取財,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1000406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258035.shtml
殯葬業敲竹槓 遺骸放鍋燒烤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1.04.07 02:57 am
中國稀土專家王寧寰,前年欲把葬在陽明山的父親遺骸遷葬大陸,不僅被殯葬業者敲竹槓
,拿到的遷葬證明還是假的,殯葬業者甚至把其父遺骸放在炒菜鍋燒烤,板橋地檢署查出
五名公墓管理員與兩業者涉案,昨將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遭起訴的包括五股區公墓管理所所長張庭旺、承辦人陳世彬、周秋月、北市殯葬管理處陽
明山第一公墓管理員司大同、巡墓員蘇信川、殯葬業者鄭茂宏與其同居人陳家卿,分別求
刑七年到一年六月不等。
起訴書指出,王寧寰前年四月來台,想把葬在陽明山第一公墓的父親王星舟(教育部社教
司前司長)遺骸遷葬大陸,司大同介紹熟識的「泰原墓園工程行」負責人鄭茂宏給王寧寰
,負責遷葬工作。
由於遷葬必須取得官方核發的起掘遷葬證明,但鄭茂宏在家屬尚未取得證明下,就先開挖
墓地,並把王星舟遺骸放在炒菜鍋內,以瓦斯槍焚燒火化,把在現場觀看的王寧寰嚇到腿
軟。
後來為了讓骨灰順利出關,鄭茂宏找上熟識的陳世彬,以五股鄉公所名義開立不實的起掘
證明給王寧寰,陳家卿還向王寧寰索取三千元手續費,後來王寧寰不滿台灣方面做法,向
監察院、台北市長郝龍斌及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等檢舉陳情。
檢方查出,除了王星舟遷葬案外,另還有四件遷葬案鄭也如法炮製,由於開立起掘證明前
,墓地管理員須到現場會勘,若墓地現況與剛出申請不符,則不准發給,任意起掘得罰金
,因此檢方認定公務員涉圖利,殯葬業者則涉嫌偽造文書。
【2011/04/07 聯合報】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Emma
at 2011-04-10T07:00
at 2011-04-10T07:00
By John
at 2011-04-12T01:50
at 2011-04-12T01:50
By Frederica
at 2011-04-12T18:15
at 2011-04-12T18:15
By Freda
at 2011-04-15T18:58
at 2011-04-15T18:58
By Audriana
at 2011-04-20T16:47
at 2011-04-20T16:47
Related Posts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 論件計酬人員問題
By Rosalind
at 2011-04-07T01:04
at 2011-04-07T01:04
南投與高雄的受訓地點
By Lucy
at 2011-04-06T22:36
at 2011-04-06T22:36
受訓地點
By Barb Cronin
at 2011-04-06T22:17
at 2011-04-06T22:17
有關公務人員轉國立高中教師問題
By Mia
at 2011-04-06T22:17
at 2011-04-06T22:17
請問休假刷果旅卡的問題
By Olga
at 2011-04-06T21:14
at 2011-04-06T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