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酸民有沒有想過,
最有利標辦的好, 承辦人也許是責任最小的
因為最低標: 底價, 工程規範名細, 都是承辦人自己搞的
人家會質疑, 你的依據是甚麼?
最有利標: (1)價格的合理性, 是委員分數打出來的
(2)規範, 是廠商企劃書先寫好, 委員分數打出來的
都跟承辦人無關
承辦人要做的是就,
(1)把委員選好選滿 ----> 選好選滿的理由: 分擔責任,合議制, 就是在分擔責任的
(2)不要洩漏委員名單
ps: 不過辦最有利標好麻煩,... 叫獸行程不好敲
ps: 另外, 公開閱覽,也是好東西, 鄉民要多加善用
--
All Comments